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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发放福建省首张镇级审批宅基地批准书

2017年05月19日 14:13   来源:晋江新闻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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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江新闻网5月19日讯 日前,(晋江)英林镇三欧村的欧阳甘地在英林镇领到了自己的宅基地建设用地批准书。这是晋江宅基地审批权限下放后,由镇级审批的首张宅基地建设用地批准书,也是全(福建)省首例。

  作为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晋江先行先试,将宅基地审批权下放到镇,并在全省率先研发了宅基地审批系统。“整个审批过程实现扁平化、智能化、规范化、便利化。”晋江市国土资源局改革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宅基地只需窗口交件、部门联审、镇政府批准三个环节即可完成审批。

  据悉,承担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以来,晋江大胆创新,确定了17个试点村,先后出台了近30份宅基地改革配套文件。今年初,晋江出台《晋江市农村宅基地与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将审批权限下放到镇,除使用农用地要先报晋江市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外,个人申请宅基地只需镇政府审批,报晋江市有关部门备案即可;另提高住宅建设规模,由原先的300平方米提高至480平方米(市区规划区内)、630平方米(市区规划区外);符合一户一宅申请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允许在晋江全市范围内流转取得旧宅基地使用权;符合用地报批条件的,允许中心市区及各镇区规划区范围内的计生、残疾、低保、四帮四扶等安居工程对象申请宅基地建房,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实实在在红利。

  据了解,晋江通过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共帮助2.57万户群众解决住房需求,腾退盘活宅基地3748亩,今年来完成宅基地抵押贷款2.89亿元;探索解决了住房权益的保障、宅基地退出、宅基地权益实现、宅基地管理及资金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改革,扩大改革的覆盖面,出台更多好的政策、措施,使更多的群众分享到改革的红利,使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该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韩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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