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法院以司法拘留让一“老赖”当即还款
法制时报讯 (记者陈瑜 通讯员蔡金霖)近日,当文昌市法院准备对被执行人梁某进行司法拘留时,他当即通过手机微信支付的方式向申请人何某偿还10000元,并与何某达成和解协议,此后每个月向何某偿还10000元,直至还清欠款。
据介绍,梁某与何某曾口头协商约定由何某供应做广告的材料,梁某再支付货款。截至2015年1月12日,经双方结算,确认梁某欠广告材料款70000元,双方约定2015年2月15日前,梁某至少偿还10000元,2015年5月15日前还清所有欠款。但梁某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经多次催要,截至2016年4月20日,梁某共还款21600元,尚欠48400元。何某多次给梁某打电话、发短信,都被拒接、拒回;多次到其店面及住处催要欠款,但梁某避而不见。何某便诉至文昌市人民法院,该案经审理,2016年12月15日,法院做出判决,判决梁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所欠货款48400元及相关利息。
此后,梁某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今年2月22日,何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月3日,文昌市法院依法查封梁某名下的本田轿车一辆,查封期限为两年,但梁某依旧未向何某偿还欠款。5月17日,文昌法院决定对梁某进行司法拘留,在执行威慑力下其当即偿还10000元,并与何某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