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税务局开展税收经济户口专项清理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秩序,营造公平法治的税收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潮州市国家税务局 潮州市地方税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税收经济户口专项清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凡在全市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税务登记、纳入税收管理而未办理、未纳入的单位和个人。
二、清理重点
(一)已办理工商登记且未换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或已领取“一照一码” 营业执照,但未办理税务登记或补齐资料纳入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二)按规定不需办理工商登记而由有关部门批准或登记设立,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的单位。
(三)未办理工商登记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或登记设立,但已经发生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四)按规定应纳入而未纳入税收管理的其它单位和个人。
三、处理规定:属于清理范围的单位和个人应于2017年7月31日前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纳入税收管理。否则,税务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四、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纳入税收管理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2366—1(国税),12366—2(地税)。
特此通告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