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环保手续在水库养甲鱼 文昌一公司被责令停产
本报文城8月13日电 (见习记者张期望 记者许春媚 特约记者黄良策)8月13日,记者从文昌市环保局获悉,该局当天对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1起案件展开查处取证,敦促涉案公司立即履行处罚决定。
据了解,在未办理任何环保手续的情况下,海南光信科技有限公司在文昌湖山水库二级保护区内养殖甲鱼,影响当地饮用水安全。为此,2013年8月份该局对该养殖基地作出了处罚3万元,停止生产的决定。
为敦促该公司停止生产并执行处罚决定,当天,文昌市环保局再次来到该养殖基地,对养殖基地内养殖情况展开调查,敦促该公司立即执行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