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才安居暂行办法》正式印发实施
原题:个人企业均可 申请人才安居房
佛山日报讯 记者严晓莹报道:在(佛山)高明工作的人才有望解决住房问题。记者昨日(8月16日)获悉,《佛山市高明区人才安居暂行办法》日前正式印发实施,符合条件的个人和企业均可申请租赁人才安居房。接下来,高明将针对人才出台细化更多政策,推进人才机制的建设。
三种安居方式供选择
根据《佛山市高明区人才安居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人才安居将分为实物和货币两大类别,涵盖人才安居房租赁、租房补贴和安家补贴三种方式,三种方式原则上不得重复享受。
其中,申请租赁人才安居房的人才,须符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在高明区工作,并与区内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依法缴纳社保”等条件。
申请租赁人才安居房的企业,则须为高明区重点培育企业或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符合“企业的工商注册地与营运总部均在高明区范围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登记纳税的合法经营企业”等条件。
高明区人才办专职副主任杨建民表示,此次正式印发实施的人才安居办法,在征求意见稿推出个人租赁的基础上增设企业租赁一项,符合条件的企业也可申请租赁人才安居房,届时人才办会根据企业的情况为人才进行配租。
事实上,在全国各地的“抢人大战”中,不管是企业本身还是高明要吸纳和留住人才,提供良好的配套条件无疑是关键。在这样的背景下,高明人才安居房的推出相当必要。
杨建民表示,此次办法的出台正是从缓解人才安居需求的角度出发,进一步改善高明吸引人才的竞争力。此次推出的人才安居房,主要集中在西江新城和高明大道环保局一带的地块。接下来,高明区住建等部门也将有计划扩充人才安居房的房源,以满足更多人才的安居需求。
打出引才组合拳
制定人才服务配套政策和完善人才安居房基本配套设施,是高明今年在优化人才服务体系上所布下的一“子”。针对企业所反映的突出问题,高明也先后在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人才服务网络的构建等方面打出“组合拳”。
以人才子女入学为例,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骨干科技人员子女入读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享受高明区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安排到区内优质学校入读起始年级。
同时,高明目前也已选取100家重点企业推进实施重点企业人才联络制度,构建区、镇街、重点企业三级联动人才服务网络,由专人负责与企业进行沟通,及时解决人才服务问题。
杨建民表示,在去年出台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培养资助、柔性引才等政策措施的基础上,高明今年将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能人才等六类专业人才队伍实施专业化管理,并细化相应的人才政策。“人社、卫计、经促和教育等每一个职能部门均已选定一项人才重点工作,年内将分部门和领域制定出台相应的人才政策,从而推进人才机制的建设。”杨建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