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首页侨乡传真

江门大道今起“主道禁摩” 如有违反罚款200元

2017年08月18日 15:59   来源:江门日报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字号:

  原题:江门大道今起“主道禁摩”

  江门日报讯 (记者/李千帆 通讯员/郑锦春) 广大驾驶员注意了,今日(8月18日)起,江门交警对江门大道正式实施“主道禁摩”措施。交警部门要求,对于江门大道辅道通车路段,摩托车必须经辅道通行;对于江门大道辅道未建成路段,允许摩托车靠右借道主道行驶。值得注意的是,8月18日至20日为教育阶段,8月21日起,交警部门将对不按规定行驶的摩托车依法查处,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罚款200元、记3分。

  据介绍,“主道禁摩”措施具体为:江门大道龙湾立交至龙舟山隧道双向路段,属于辅道建成路段,摩托车必须经辅道通行,禁止摩托车进入主道行驶;江门大道龙湾立交至东甲立交路段、龙舟山隧道以北路段,属于辅道未建成路段,允许摩托车临时借道主道通行,但必须靠最右侧车道行驶,并保持安全的车速、车距。此外,根据规定,所有隧道不允许摩托车通行。

  为何要实施“主道禁摩”?交警部门解释称,根据规划,江门大道按照城市快速路的标准建设,参照高速公路管理,主道禁止摩托车、非机动车、行人和低速车辆进入。由于江门大道仍处边施工边通车阶段,很多路段的辅道未具备摩托车通行,无法全面实施禁摩措施。目前,江门大道龙湾立交至龙舟山隧道的辅道已基本建成,交通安全设施逐步完善,具备了摩托车通行条件,因此该路段可以实施“主道禁摩”。

  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7月,我(江门)市摩托车保有量为161万辆,机动车总量228万辆。2014年1月至2017年7月,我(江门)市发生涉及摩托车交通事故8694宗,占事故总数的72.9%,造成687人死亡。结合我(江门)市实际及车辆安全性能角度看,一方面,摩托车在如此高速下发生事故极易造成车毁人亡的惨剧;另一方面,汽车进出江门大道主道时,容易与大量慢速行驶的摩托车形成交织和冲突,不仅存在严重的交通事故隐患,还会大大降低江门大道的快速通行能力。由此,江门交警经综合考虑,决定实施“主道禁摩”。

【责任编辑:李明阳】
中国侨网微信公众号入口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信箱 | 版权声明 | 招聘启事

中国侨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京ICP备05004340号-12 ] [京公网安备:11010200126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8315039 举报邮箱:huaren@chinanews.com.cn

Copyright©2003-2024 chinaq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关注侨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