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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促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开始申报 最高奖1亿元

2018年04月09日 10:39   来源:江门日报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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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项目库开始申报

  最高奖励1亿元

  江门日报讯 (记者/陈敏锐) 日前,我省(广东)启动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项目库申报工作。记者了解到,来江门投资的外资企业,无论是外资新项目、外资增资项目或者是设立外资跨国公司总部及地区总部的,最高均可奖励1亿元。

  根据方案,外资新项目方面,对2017年在广东设立的年实际外资金额(已纳入统计且不含外方股东贷款,下同)超过5000万美元的新项目,按项目当年实际外资金额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

  外资增资项目方面,对2017年在广东设立的年实际外资金额超过3000万美元的增资项目,按项目当年实际外资金额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

  外资跨国公司总部及地区总部方面,新设的总部,对2017年在广东新设立的实际外资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外资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按项目当年实际外资金额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

  据介绍,以上支持对象不包括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其中,外资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还应符合以下条件:在境内投资或管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少于3家(其中在广东省范围内不少于1家),母公司在境外设立且2016年资产总额不低于3亿美元;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东省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责任编辑:梁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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