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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家访制度 严防“灯下黑”

2018年05月07日 20: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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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佛山5月7日电 (程景伟 佛纪宣)7日,广东省佛山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家访活动的实施办法(试行)》,通过拉家常、访家情、察家风,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管;该市纪检监察干部每年都将接受至少一次家访。

  该办法规定,家访活动重点了解佛山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及个人品行方面的情况,努力发现好干部、识别好干部;及时掌握纪检监察干部思想动态,了解并帮助纪检监察干部解决困难;向家属宣传反腐倡廉工作,引导家属关注并参与监督,当好纪检监察干部的“廉内助”,助推纪检监察干部净化朋友圈、规范生活圈。

  办法规定,佛山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家访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和各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家访分管的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家访分管的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分管联系的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负责人;内设机构、派驻(出)机构负责人家访所在部门、机构干部职工。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没有天然的免疫力。必须落实中央要求,贯彻‘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佛山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佛山市纪委监委通过剖析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发现不少案件背后都有被亲情“拉下水”的情况,诸如腐败“夫妻档”“父子兵”等情况并不鲜见,这种现象对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严防“灯下黑”具有直接警示价值。(完)

【责任编辑:吴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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