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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启动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团队申报工作

2018年06月22日 14:22   来源:泉州晚报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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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我市启动第二批高层次 人才团队申报工作

  本报讯 (记者王树帆 通讯员苏艺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才“港湾计划”,实施“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创新项目”的精准引才模式,为我市(泉州)产业发展提供人才和科技支撑,日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启动2018年泉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第二批)申报工作。

  据介绍,申报对象须是近3年从国(境)外或泉州市外引进的,掌握高新技术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具有国际国内或行业先进水平,对我市优势产业、主导产业创新发展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有重大影响的高层次人才群体。

  具体而言,申报对象需包含三个基本条件:首先,应当是我市用人单位近3年内从国(境)外或泉州市外引进、从事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团队,或近3年内自带技术、项目从国(境)外或泉州市外来泉创办科技型企业、科研机构等的团队。再者,团队须由1名带头人和2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且团队带头人须是由顶尖人才,或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抑或其他相当层次人才担任;包括带头人在内的团队成员须稳定合作2年以上,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最后,团队必须掌握高新技术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技术居于国际国内或行业内先进水平,团队已取得突出科研成绩或具有较好的创新潜力;团队研究方向和研究目标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产业化前景较好,能够引领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值得注意的是,若团队属于泉州用人单位引进的,团队带头人还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拥有3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团队成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期限3年以上的工作合同(工作期限应涵盖团队承担项目的实施期);申报时,团队成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协议的,应承诺入选后3个月内签订工作合同并到岗;在签订的工作期限内,应保证至少1名团队成员全职在泉工作(从海外引进的,至少每年在泉州工作时间累计6个月以上,从国内引进的,应将人事档案或社保关系调入我市用人单位,且每年在泉州工作时间累计9个月以上),其他成员每年在泉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

  若团队属于来泉创办的科技型企业或科研机构的,团队带头人还须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团队成员持企业股份总额不低于20%且成员之一担任企业技术负责人或副总经理以上职务;至少1名团队成员全职在泉工作;团队成员中应具有创业经验丰富的人员或曾任国内外规模以上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拥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的人员;该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入选项目将根据评审专家组意见,对团队科研水平、团队架构、创新能力、项目可行性、产业化前景、项目预算、依托单位支撑保障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并根据项目的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实行分类、差额经费补助,将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的经费补助。

  符合条件的团队及其用人单位可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www.qzrc.gov.cn/)相关管理系统链接中的“泉州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进行注册和在线申报。

【责任编辑:李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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