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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出台多项政策服务 助力港澳同胞就业创业

2019年03月01日 09:19   来源:江门日报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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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侨网我市统筹推行高层次人才“绿卡”制度,为人才在入户、医疗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务。图为人才管家为高层次人才提供跟踪服务。
    我市统筹推行高层次人才“绿卡”制度,为人才在入户、医疗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务。图为人才管家为高层次人才提供跟踪服务。

  原标题 我市出台多项政策服务

  助力港澳同胞就业创业

  文/图 江门日报记者/傅雅蓉

  港澳人员到江门就业创业,不再需要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在江门求职、就业的港澳人员,可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人社各项业务;港澳人员在江门就业,可通过市人社网上服务平台进行就业备案和失业登记,享受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开业指导、创业孵化等各项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依法享有各项劳动保障权益……

  一直以来,我市与港澳地区的联系十分频繁,近年来,更是在经济、文化、科技、金融、教育、旅游等多个领域进行了一系列的对接合作。日前,《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印发,可以预见,江门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将与港澳地区建立更多互惠互利的合作。为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大对港澳人员在江门就业创业的扶持力度,我市一直在积极探索,出台了一系列适用于在江门创业就业港澳人员的优惠扶持政策,希望为港澳同胞提供更加便捷贴心的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扶持。

  【港澳同胞到江门就业】

  

  可享就业、社保等多项补贴

  近年来,我市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补贴政策。现在港澳人员到江门就业创业不再需要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这让许多普惠性就业政策能够同样适用于来江门就业的港澳同胞。

  根据规定,来自港澳地区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即可获得一次性2000元的就业补贴。同时,港澳地区就业困难人员或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若想来江门实现灵活就业,只需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获得社会保险补贴。若同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和二档的,补贴标准为260元/人/月;仅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补贴标准为182元/人/月;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和二档的,补贴标准为78元/人/月,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见习补贴也是港澳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的一项补贴政策。在我市,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由县级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安排的见习活动,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其中政府每月补贴标准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的见习单位,见习补贴由见习单位和政府共同承担,其中政府按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60%承担见习补贴。

  【港澳同胞到江门创业】

  

  可申请租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市创业创新环境的不断改善,越来越多的港澳企业家、投资商选择来江门投资创业发展。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江门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为此,我市也相应地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优惠政策。

  根据有关规定,包括港澳同胞在内的符合条件人员在我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资助。租用经营场地(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孵化基地)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可申请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年最高6000元,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同时,我市建立了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业务。港澳同胞创办初创企业(国家限制行业除外)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其中个人贷款额度最高2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贷款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性”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在规定的贷款额度内,个人贷款和“捆绑性”贷款可按照贷款基准利率最高上浮3个百分点据实给予贴息;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此外,我市还设立了创业担保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公司、风投机构或保险公司等为港澳创业者申请创业贷款提供担保或保险的,将按照担保贷款额度的3%获得风险补偿补贴,每笔补贴金额最高5万元。

  【港澳人才落户江门】

  

  将享受多项资助和生活配套服务

  人才强市是我市近年来大力实施的发展战略,今年1月,我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集聚新时代人才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围绕人才引进、培育、发展、评价、激励和服务等方面提出40条“干货”。其中就包括支持全市各行各业引进包括港澳地区在内的海内外各类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一旦在江门落地,将享受包括创业创新、项目科研等多个项目的资助和补贴。

  事实上,外地尤其是港澳地区人才来到江门就业创业,除了物质待遇外,住房、子女入学等也是他们急需考虑的实际问题。为了替他们解决后顾之忧,我市在落实各项人才配套服务方面下了不少功夫。

  为此,我市制定了高层次人才服务实施意见,统筹推行高层次人才“绿卡”制度,切实为人才解决住房、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实际问题,为人才在入户、出入境、停居留、医疗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务,享受人才驿站服务。同时,深化人才政策兑现“放管服”改革,实行人才政策兑现承诺制,采用“先发后审”(先发放后审核,诚信加监管)方式,加快人才政策兑现落地,激发人才集聚江门。

  此外,我市还建立了人才“安居乐业”生态园信息系统,充分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实现人才管理服务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

【责任编辑:陆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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