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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中院发布诉讼指南:疫情期海外侨胞如何打官司

2020年04月10日 11:00   来源:福建侨报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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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期间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如何打官司?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全球爆发,不少身在海外或者港澳台的同胞们可能面临各种各样的疫情相关法律问题或疑问:“身在外,在内地/国内的官司怎么办?”“不回内地/国内,但有个诉讼,材料没法寄回,怎么办?”“不在内地/国内,可我需要起诉,怎样立案呢?”

  近日,福州中院针对在海外、港澳台的同胞们发布了诉讼指南。

  提问1 身处境外,如何申请立案?

  可以通过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上立案诉讼服务系统即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福建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等渠道,提交网上立案申请,法院将在七个工作日内登记立案并审核完毕。

  提问2 网上立案的范围有哪些?

  包括:民事、行政的一、二审、申请再审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国家赔偿案件;财产保全案件;管辖权争议案件;执行案件等等。

  提问3 如何缴纳诉讼费用?

  由法院工作人员告知缴款二维码或缴款码,可通过App或者PC端缴费。App缴费: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www.fjcourt.gov.cn)下载安装“福建法院诉讼费缴费app”后扫描二维码或输入缴款码进行缴费。PC端缴费:请使用浏览器访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诉讼费缴费模块进行缴费。

  提问4 不能面对面,案件是否可以调解?

  可以在微信小程序搜索“多元调解”,登录进入后申请调解。目前已实现在线诉前、诉中调解。

  提问5 无法到场,如何证明身处海外或港澳台的当事人身份?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云法院智慧庭审系统”采用了实名、身份证件和人脸识别三重认证技术,使得海外当事人身份认证没有障碍,可以保障出庭当事人身份的真实性。

  提问6 当事人没法通过使公证、认证手续或面签方式授权委托诉讼代理,怎么办?

  疫情期间,确实存在海外当事人在旅居国居家隔离、不便回国等客观困难。委托国内诉讼代理人的,经与承办法官对接,可先将授权委托书传真至法院,之后通过身份认证上线“云法院智慧庭审系统”,在法官、对方当事人的面对面即时视频前,当面在线授权委托确认,实现“云委托”。

  提问7 身处境外,如何提交证据及举证质证?

  经受送达人同意,法院将通过电子诉讼平台、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账号等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和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

  法官根据当事人的需求和案件客观实际,可以决定当事人是否需要提供证据原件。除涉及身份关系等内容和法官怀疑存在虚假的证据,可以不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原件。

  当事人可将证据拍照、扫描或电子证据等上传至在线审判平台。庭审时,在线展示给各方当事人。法官通过以图片、音频、文字、视频等形式组织当事人进行留言、询问、证据交换,对证据进行质证。证据交换过程中,若另一方当事人对当事人一方提交的证据原件的真实性有异议的,可指令其于证据交换后或庭后指定时间内到法院现场确认并发表补充质证意见,确有必要的,届时将安排线下质证。

  提问8 无法到场,如何参加庭审?

  可通过手机端或电脑端参加网上庭审。手机端:在安卓及苹果应用市场下载“公道互联”APP,输入手机短信中收到的庭审码进入庭审。电脑端:用谷歌浏览器打开网站https://fziprcourt.yuntrial.com/,输入手机短信中收到的庭审码进入庭审。

  提问9 邮递不通,当事人如何拿到裁判文书?

  经受送达人明确表示同意,法院将电子送达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裁判文书。当事人提出需要纸质裁判文书的,法院将即时提供纸质版。

  提问10 是不是要疫情过后,案件才能开始执行?

  随时可以登录“福建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在线申请执行,法院已通过网络查控、网络冻结、在线调解等“云执行”模式实现简案快执、繁案精执。(易艳)

【责任编辑:李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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