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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民:国庆出行,后排不系安全带罚200元

2020年09月28日 15:08   来源:南方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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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门市民:国庆出行,后排不系安全带罚200元

  9月27日上午,记者从江门交警获悉,今年中秋节、国庆节假期叠加,加上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高速公路小型客车实行免费政策,预计江门高速公路车流量较去年增长约10%。

  假期期间,江门将严查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人在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元,不记分;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

  今年国庆假期,全省高速公路7座(含)以下客车免费通行,免费时间为:10月1日0:00起,至10月8日24:00结束。高速公路免费时间计算以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的时间为准,群众不需要等待免费时间开始才进入高速公路,避免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停候而造成交通拥堵。

  据预测,江门市高速公路出行高峰将从9月30日下午5时开始至10月1日下午6时,返程高峰将从10月6日开始,10月6、7、8日下午3-6时车流量较为集中。请广大群众注意错峰出行。

  9月30日0时至10月2日24时、10月6日0时至10月8日24时,全省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运送自来水生产用的液氯、次氯酸钠运输车辆、为机场、加油(气)站配送成品油料、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的运输车辆,以及医用氧运输车辆不受限制。

  【记者】李霭莹

  【实习生】吴雨晴

【责任编辑:史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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