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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完成水流自然资源确权

2020年12月31日 16:42   来源:浙江日报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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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田完成水流自然资源确权

  近日,青田县完成了瓯江干流青田段和四都港流域129公里25.98平方公里确权登簿前的登记任务,标志着水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省级试点工作全面完成。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先行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通知,瓯江干流青田段和四都港流域被确定为水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省级试点,旨在探索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水流产权制度,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法治化、制度化。

  青田县以坚持资源公有,维护自然资源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本原则,按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相关技术规程和操作规范,有计划有步骤推进登记单元划分、权属状况排摸、“四条边界”划分和登记数据建库等工作。并首次运用倾斜摄影技术,对本次试点范围内涉及的城镇、高铁、高速公路、防洪堤、港航码头和滩涂等复杂区域进行三维建模,共计16公里8平方公里,确保确权登记成果立体、可视。同时,根据已有102个界址点成果提取空间坐标,使用RTK技术(实时动态载波相位差分技术)进行勘界立桩,并在界桩中镶嵌二维码,扫码可动态获取登记单元号、登记单元名称、空间范围、权属状况、行使主体等信息。

  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人表示,将在先行先试基础上,全面系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形式具有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操作办法,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试点工作成效,落实水流产权的所有权人职责和权益、明确使用权的归属和权利义务、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监管。(杨雅索)

【责任编辑:史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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