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多项制度创新提升公共数据管理水平
广东:多项制度创新提升公共数据管理水平
日前,《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印发,并将于2021年11月25日正式实施。
作为广东首部省级层面关于公共数据管理的政府规章,《办法》有诸多制度创新,包括国内首次明确将公共服务供给方数据纳入公共数据范畴、首次在省级立法层面真正落实“一数一源”等。
《办法》在省级层面首次确立数据主体授权第三方使用的机制,规定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和隐私的敏感数据或者相应证照经数据主体授权同意后,可以提供给被授权的第三方使用”。基于此,广东省正积极探索以公共数据资产凭证化助推数字经济发展。今年10月16日,广东开出全国首张公共数据资产凭证,接下来,通过首轮公共数据资源普查汇聚的285亿条公共数据都有望被彻底激活。
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杨鹏飞表示,《办法》的多项制度创新,来源于近年来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实践经验总结,目的是有效缓解基础数据重复采集、数据汇聚路径不清晰、数据质量问题难以追溯等难题,进一步促进公共数据的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