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购广告蹭冬奥“顶流”热度 温州查获首例“冰墩墩”被侵权案
团购广告蹭冬奥“顶流”热度 温州查获首例“冰墩墩”被侵权案
记者 王艳琼 通讯员 温市萱
冬奥赛事如火如荼,吉祥物冰墩墩成为“顶流”,“一墩难求”的情况下,有商家虎视眈眈,冒险侵权。记者从温州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温州日前查获首例“冰墩墩”被侵权案,商家未授权发布“冰墩墩”团购广告。
2月10日,温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测中发现温州某DIY创意馆在某团购平台上发布带有“冰墩墩”“雪容融”等奥运吉祥物名称和图片的团购广告。发现线索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并通过“市监保”对相关证据予以取证固证,同时责令当事人下架该团购活动。
店主表示,“好不容易找到商机,刚上架不到一个小时。”经执法人员教育,店主立即与团购平台联系下架该团购广告,并表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现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了解,为加强对2022北京冬奥会吉祥物、会徽等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温州市市监局提前部署、精心组织开展北京冬奥会奥林匹克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加强“涉奥”网络专项监测,开展广告宣传指导,结合元旦、春节期间网络交易监管工作,针对文体用品、服装鞋帽、冰雪装备、纪念品、吉祥物玩偶等重点商品,加大网络监测频次,加强网络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未经授权以商业为目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以及未经权利人许可利用冬奥会有关元素发布广告等违法行为。在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广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常识,告知商户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经许可的合法使用人,应当严格按照许可范围规范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下一步,温州市监部门将持续加大监测力度、检查力度和打击力度,切实有效保护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