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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南海将制定旧城镇旧村居改造三年计划

2022年03月16日 16:57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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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海将制定旧城镇旧村居改造三年计划

  创新方式方法加快“三旧”项目审批和改造

  南方日报讯 (记者/李欣 通讯员/袁玲)南海将计划在今年中完成旧城镇旧村居改造三年计划制定,加快“三旧”项目的审批和改造。3月15日,笔者从南海区政府官网了解到,《关于规范和加快“三旧”改造工作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已于近日印发。

  《方案》提出,2022年6月30日前,需制定区、镇(街道)两级的旧城镇旧村居改造三年计划,只有纳入三年计划的项目才能开展前期工作和改造工作,其他旧城镇旧村居项目禁止启动前期工作和改造工作。同时,《方案》要求,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旧城镇旧村居规范化前期服务市场建设。

  三年计划经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请每年可以进行一次动态调整。列入三年计划的项目,启动改造后,可以优先纳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清单,在土地规模和指标方面优先安排。

  “三旧”改造是一项涉及多方利益主体的复杂工程,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加快推动,离不开体制机制的创新。针对这一点,《方案》明确提出,将在“三旧”改造的行政审批和实际拆除建设等改造过程中,进一步解放思想,缩减流程,创新方式方法,加快项目审批和开发建设。

  按照计划,南海将建立授权表决制度。在“三旧”改造项目启动时,可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经济社或经联社股东大会)进行一次授权表决(授权表决必须获得2/3以上成员同意),将改造过程中选择市场改造主体、改造方案意愿征集及改造方案草案表决、确定补偿安置方式、集体转国有(征收)、土地出让等需要成员大会表决的事项,选择一项或多项授权成员代表行使表决权,通过成员代表表决视同通过全体成员表决。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不得授权表决。

  同时,南海将计划降低协议出让条件,如旧城镇旧村居项目总体签约比例(按栋)达到70%或以上,单地块签约比例达到100%时即可分期分地块协议出让。

  另外,旧村居项目的回迁地块还可以采用划拨方式供地。比如旧村居项目的集体土地原则上要转(征)为国有土地,转(征)为国有后的回迁地块可以出让方式供地,也可参照国有划拨留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具体供地方式由村集体表决确定。

  不仅如此,不同类型的土地还可进行统筹改造。如旧村居项目内含部分国有土地的,符合政策要求的国有土地一并纳入旧村居项目进行统筹改造,其中住宅用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与农村住宅一致,其他物业如果是同类补偿的按1:1实施,不同类补偿的按照区片土地市场楼面价折算。

【责任编辑: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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