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发布通知 支持企业稳岗留工-中国侨网

  • 设为首页

晋江发布通知 支持企业稳岗留工

2022年03月29日 10:39   来源:晋江经济报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字号:

  晋江发布通知 支持企业稳岗留工

  本报讯 (记者 沈茜) 3月28日,晋江市发布通知,支持封控区企业关爱员工、稳就业不裁员,避免企业因资金链、用工链问题引发大规模失业风险,确保企业稳岗留工和平稳复产。

  通知明确,坚持稳就业不裁员。封控区企业要从稳岗留工和复工复产出发,关心关爱员工,做好生活保障,按规定足额支付停工期间工人工资,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最大限度稳定就业岗位和劳动关系。

  通知中,晋江还出台了系列加大稳岗留工政策。对封控区内的规上限上企业,主动配合疫情防控措施且按规定支付员工3月至4月工资待遇的,参保人员补贴标准按2022年3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基数(最低标准2075元)的50%予以一次性补贴,单家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封控区内的其他中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其中一项的职工人数给予补贴,单家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20万元。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按企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给予100%补贴。

  实施普惠性稳岗返还政策,采用“免申即享、比对发放”模式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同时,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提至90%;返还对象扩大至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非财政拨款单位。

  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延至2023年底),失业保险费率降至1%(用人单位和职工各0.5%)。推行失业保险线上办理,疫情期间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失业人员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福建省12333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领取。

  为保障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通知明确,疫情封控期间,员工被依法实施隔离措施或因政府依法采取的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责任编辑:刘洋】
中国侨网微信公众号入口
分享到: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信箱 | 版权声明 | 招聘启事

中国侨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京ICP备05004340号-12 ] [京公网安备:11010200126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8315039 举报邮箱:huaren@chinanews.com.cn

Copyright©2003-2025 chinaq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关注侨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