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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佛山市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和优秀版权作品开启申报

2022年04月08日 10:17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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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佛山市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和优秀版权作品开启申报

  通过认定者 可获资助20万元

  南方日报讯 (记者/王蓓蓓)记者从佛山市版权局获悉,2022年佛山市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和优秀版权作品已于4月1日开启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从资助范围和标准来看,本年度认定佛山市版权示范单位、园区数量不多于10家,每家一次性资助20万元;认定佛山市优秀版权作品不多于10件,按照作品类别进行资助2万—8万元。

  例如,摄影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每件资助2万元;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作品,每件资助4万元;计算机软件,每件资助6万元;视听作品、建筑作品,每件资助8万元。

  此外,已被认定为全国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省最具价值版权作品的,也可申报佛山市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和优秀版权作品,但不再给予相应的资助。

  申报佛山市版权示范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包括,作品登记量累计不低于100件,近三年年均增长不低于10%;主要经营范围为版权相关产业,或主营业务产品受著作权法保护,能积极开展版权的产业化运营,在作品的创作、传播、使用领域具有示范效应;建立版权管理规章制度,有确定的版权管理机构,配备具备版权法律知识的专兼职版权管理人员等。

  申报佛山市版权示范园区应具备的条件则包括,实际运营时间在2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拥有可独立支配的产业园区,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入驻法人或非法人组织30家以上,或者在特定区域内已形成具有较大影响的产业集聚基地,其中60%以上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在产品、服务、技术、人才等方面与版权有实质性关联等。

  而申报佛山市优秀版权作品的,申请人必须是户籍或注册地在佛山市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如果是合作作品,合作作者须至少有一个是户籍或注册地在佛山市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申请人对所申报的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权,并已进行著作权登记,获得作品登记证书。

  申请人可以通过“佛山扶持通平台”直接进行申报。

【责任编辑: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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