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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大礼包”来了 万宁发布促就业十五条措施

2022年09月13日 10:23   来源:南海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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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大礼包”来了 万宁发布促就业十五条措施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9月13日消息(记者 张野)记者从万宁市就业局了解到,为解决好“用工难”“找工难”问题,以高质量促进就业,近日,万宁推出了“就业大礼包”。“大礼包”共十五条措施,涵盖对用工企业、从业者、创业者、失业人员等群体的奖励补贴等。

  企业方面,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在2022年度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提至90%。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拓宽失业保险留工补助收益范围,由中小微企业扩大至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

  对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年1月-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参保企业,按每招用1人补助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底。

  对能够直接依托海南省公共就业服务系统、大数据比对、相关单位信息协同获得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缴费信息的,可直接将社会保险补贴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直接发放到企业账户。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各类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除外),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履行合同(协议)满6个月后,按每招用1人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符合同等条件的,按每招用1人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

  对于连续外出务工6个月以上的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务工奖补,灵活就业累计满3个月(每月至少20天或月务工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上的,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务工奖补。对于跨省外出务工的,给予每人每年不超过8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对于省内县外务工的,给予每人每年不超过2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

  对首次创办商事主体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且所创商事主体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返乡入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给予每个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者10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如果是符合2021年政策的1200元/月(缴费满一年及以上人员),800元/月(缴费不足一年);符合2022年政策的600元/月(缴费满一年及以上人员),300元/月(缴费不足一年),统一发放6个月,一人只能领取一次。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按照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年限计算领取标准及月数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此外,万宁还设置镇村防疫消杀、社区巡查、卡点值守等临时公益岗位,优先用于安排受疫情影响的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家庭劳动力上岗,用工比例不低于60%,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镇村可适当增加岗位数量。公益岗位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岗位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乡村抗疫公益岗享受政策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其他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责任编辑:李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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