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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海关:把好“三关” 便民惠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2023年11月07日 13:18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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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门海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把好“三关” 便民惠企

  近年来,江门海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入口关、过程关、出口关”的管理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竭力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在“萌芽”状态。

  源头治理,把好“入口关”

  “我们想了解关于RCEP原产地证书自主开具的问题,请问有详细的介绍吗?”“你好,我们公司想申请国际认证,要怎么做?”……日前,在江门珠西国际会展中心的普法展台前,企业代表纷纷向江门海关普法专员咨询企业在进出口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随着江门外贸进出口规模的发展,部分企业因政策法规理解分歧而引发的误解时有发生。

  为此,江门海关主动搭建业务现场与申请人之间的沟通平台,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开设以出口食品农产品、知识产权保护等5条内容为主的“普法快线”,融入多种普法方式“直抵”企业,并建立问题清单,对号销账,确保企业需求及时得到答复和解决。

  “海关给我们开展的普法政策宣传很实用,后续及时有力地回访跟进,很有效地解决了我们在进出口过程中遇到的麻烦事!”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报关经理吴咏对江门海关做法称赞道。

  实质化解,把好“过程关”

  今年初,江门某进出口有限公司不服海关行政处罚,提起行政复议。江门海关在收到申请后,深入实地调研,了解到企业申请行政复议并非对行政处罚有意见,而是担忧可能会导致其他行政机关对其进行信用降级。

  结合该公司情况,江门海关充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握实质需求化解,联合涉争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法规部门采取前线面对、后方保障方式,最大限度地提供业务和法治指导支持,并会同其他行政机关为企业释法说理,解除顾虑。

  随后,企业主动撤回复议申请。不久前,该企业的负责人在感谢信中写道:“对江门海关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在各方面不遗余力地支持帮助企业生存发展表示感谢。”

  事终总结,把好“出口关”

  不仅要“案结事了”,更要在总结中推动“以案促改”“以案提升”。每次复议案件办结后,江门海关都对复议诉讼案件中发现的执法差错或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总结,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此外,江门海关还定期公布关区执法案例及其他典型案例50余件,其中4件典型案例的经验做法被海关总署采纳,向全国海关推广;围绕纠纷易发、多发环节的风险点,编写《法律风险提示》12期、《法条精讲》11期,力求防患于未然。通过以干代训,形成“公职律师+业务骨干+法律顾问”专业人才队伍;开展“越辩越明”模拟法庭、录制庭审分析视频,以案释法,推动“以案促改”“以案提升”。

  “我们将持续以普法、释法为契机,拓展违规企业专线,完善和发挥执法争议未诉先办、协同研处工作机制作用,加大复议纠错力度,稳步推动关区企业合规经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江门海关法规处副处长曾广枢表示。

  南方日报记者 申红洲 通讯员 江关宣

【责任编辑:惠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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