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廖长江:通过BNO申请英国籍或失香港永居身份-中国侨网

  • 设为首页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廖长江:通过BNO申请英国籍或失香港永居身份

2021年02月02日 14: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字号:

  【解说】1月29日,外交部新闻发言人赵立坚宣布,自1月31日起,中方不再承认所谓的BNO护照作为旅行证件和身份证明,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紧随外交部的部署,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同日宣布,自1月31日起,BNO护照不能用于在香港出入境,亦不会在香港获承认为任何形式的身份证明。

  日前,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廖长江在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表示,未来香港公民若通过BNO申请英国国籍,可能会失去香港永久居民身份以及相关联的一系列权利。

  【同期】全国人大代表 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 廖长江

  你如果是持有BNO(英国国民(海外)护照)的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不再当它成为一个旅游的证件。但是很有可能就是,如果你是用BNO去英国申请这个居留权的话,你可能就会丧失中国香港公民这个资格。如果你申请的时候已经丧失(中国)香港公民资格的话,可能要到英国去住若干年,比方说五年,才能够申请长期的居留权,正式成为英国的公民,但在这五年的时间,你是什么国籍呢?

  【解说】当被问及如何深入推进“爱国者治港”,廖长江表示,要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就必须始终坚持“爱国者治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16年曾就基本法第104条作出解释,相关公职人员在宣誓之后,如作出违背誓言的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目前,特区政府正研究扩大宣誓人员的范围。廖长江认为,在未来,例如香港电台、医管局等长期受政府公帑资助的公营机构的公职人员,都应被纳入宣誓范围。

  【同期】全国人大代表 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 廖长江

  当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基本法》第104条的法律解释),只是(涵盖)一些议员的宣誓方面,是没有包括其他的公职人员,现在这个(宣誓的公职人员的)范围就把它扩大了,所以我觉得这是无可厚非的。现在香港政府正在研究这个宣誓的公职人员的范围。我觉得如果是你在香港,是在行使或者是协助行使公权力的,或者是你是长期获取香港政府的公帑(资助),去维持给一些公营机构(营运的机构)里面的公职人员,都是应该纳入这个宣誓的范围。

  【解说】距离“香港国安法”颁布已过去七个月,廖长江指出,国安法颁布实施后的半年多时间里,香港社会从乱入治,黑暴活动销声匿迹。针对未来的新问题、新局势,香港的国安法律还需不断完善,充实新内容。他表示,长治久安是推动香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

  【同期】全国人大代表 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 廖长江

  国安法是一个开始。所以我们还要完善我们香港的国家安全法,这是第一点。第二点就是它(“香港国安法”)为香港社会带来了一个比较平稳的社会状况,有了这个稳定的状况,香港才能去推行一些深度的改革,才能够推进一些经济社会发展,才能够具备空间和能力,去解决过去20多年积累下来的一些政治、经济、社会方面的深层次问题。

  【解说】谈及香港未来发展,廖长江表示,自己对此充满信心。他指出,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香港应发挥国际金融中心优势,利用好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机遇,鼓励企业和人才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同期】全国人大代表 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 廖长江

  因为我们背靠祖国,我非常有信心,十四五规划有一个新的发展战略布局,就是“双循环”的一个布局,我们现在在研究怎么样帮助香港的企业“搭便车”。(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是举足轻重的,对香港来说是,无论在经济发展、经济(结构)多元化这方面,还是年轻人的机遇方面,都是靠(粤港澳)大湾区,这个非同小可,所以我是充满信心的。

  记者 范思忆 李越 香港报道

【责任编辑:陆春艳】
中国侨网微信公众号入口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信箱 | 版权声明 | 招聘启事

中国侨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京ICP备05004340号-12 ] [京公网安备:11010200126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8315039 举报邮箱:huaren@chinanews.com.cn

Copyright©2003-2024 chinaq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关注侨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