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一审宣判 江歌母亲:等了四年多
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江歌母亲江秋莲在庭外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从2018年回国就开始为诉讼做准备,这个判决书她等了四年多。(胡耀杰 张顺 制作 刘映含 视频来源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江歌母亲江秋莲在庭外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从2018年回国就开始为诉讼做准备,这个判决书她等了四年多。(胡耀杰 张顺 制作 刘映含 视频来源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