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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慈利县司法局积极为归侨侨眷提供法律援助

2014年08月19日 10:49 来源:张家界在线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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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从慈利县法律援助中心获悉:慈利县司法局利用职能优势开展涉侨法律援助宣传和维权活动,参与归侨侨眷法律援助个案工作,打造涉侨法律咨询平台,有力地营造了依法护侨的良好氛围。

  一是成立了“慈利县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由县政府、法援中心和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8位资深法律专家组成,专司涉侨维权工作;

  二是在接待大厅里设立了专门的“涉侨人员接待处”,县侨联法律顾问团成员每周工作日“坐镇”接待处,顾问成员为归侨侨眷提供咨询,排忧解难,为广大归侨侨眷、海外侨胞和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三是理好个案,做实事务。零阳镇侨眷胡某因通行问题与邻居宋某发生纠纷,宋某在胡某本来很狭窄的必经通道上修一道围墙,严重影响胡某通行。县侨联接受胡某投诉后,将案件转给县法律援助中心,援助中心立即安排援助律师对胡某进行了热情接待,悉心听取并认真分析案情,还利用下班休息时间赴胡某家实地踏看现场,对通道拍照测量,全面了解附近居民的通行生活情况和邻居们对此事的看法,最后得出结论,宋某的行为确实侵犯了胡某的通行权,严重违反了我国《民法通则》第83条,最后向顾问委员会和县侨联提出两条建议:

  一是由胡某联络邻近通行受影响的居民一起向县人民法院提起相邻侵权之诉;

  二是由县侨联与县法院直接协调沟通,以尽快受理侨眷的维权案件,最后使宋某不得不放弃在通道上修筑围墙的意图。四是加强涉侨法律服务调研,提出立法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规定: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而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我县侨眷政策规定:“外籍华人在中国境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眷属视为侨眷”,这就出现了在人民法院维护侨眷权益对象问题上的分歧和争议,政策规定“视为侨眷”的对象是否在人民法院办案中同样适用?我们通过调研发现了这一情况,然后会同县侨联撰写向上级立法机关出台相关立法解释的建议,目前正期待上级立法机关作出最后的解释。

【编辑:罗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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