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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政协委员:在华侨试验区设“国际仲裁院”

2015年01月30日 09:44   来源:汕头日报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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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我多年的工作经验,我认为在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设立汕头仲裁委员会国际仲裁院是切实可行的。”(广东汕头)市政协委员、汕头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广辉告诉记者,他在今年政协会议上提交了提案,建议在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设立“汕头仲裁委员会国际仲裁院”。

  李广辉认为,试验区位于汕头市海湾新区核心区内,是打造与引领汕头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可以预见,在未来的几年里,该试验区必是海内外潮商、侨商、外商云集创业,大显身手之地方。”李广辉表示,试验区是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地方,各种市场经济主体之间由于经济利益的不同和驱动,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就容易发生各类民商事纠纷。由于海内外的潮商深受潮汕文化特别是潮汕商业文化的影响与熏陶,当发生纠纷时,往往以和为贵,不愿意对簿公堂,此外,商人尤其是外商特别青睐于选择仲裁而非通过诉讼来解决其商事纠纷。因此,在试验区从事营商活动的商家与生俱来的那种追求经济效益、契约自由、诚实信用的特性与商事仲裁所具有的自愿性、专业性、独立性、快捷性、经济性、国际性等诸多优点高度相吻合。

  李广辉表示,汕头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能够在国内法院得到普遍执行,可以依据1958年《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在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得到承认和执行。同样,在该试验区设立的汕头仲裁委员会国际仲裁院所作出的仲裁裁决也可以在140多个成员国或地区得以承认与执行。

  李广辉建议,试验区国际仲裁院可以考虑制定符合国际仲裁惯例的新的仲裁规则,以高标准严要求建立常设仲裁机构,积极探索创新仲裁模式。(翁夏)

【责任编辑:王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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