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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外侨办关于办理“四侨”考生加分的通知

2016年03月17日 09:22 来源:石家庄日报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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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四侨考生”升学给予加分照顾的通知》的要求,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本市内的子女,参加中考、普通高考,给予其总分增加10分的照顾;参加成人高考,给予其总分增加20分的照顾。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参加中考、成人高考,给予其总分增加10分的照顾。现对本年度“四侨”考生加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需提供的材料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中考、普通高考及成人高考:考生身份证、户口本,家长户口本及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并注明与考生的关系。

  华侨在本市的子女中考、普通高考及成人高考:考生身份证、户口本或护照,家长护照、国外长期准居证(复印件)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其身份的证明(原件)。

  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中考、成人高考:考生身份证、户口本,具有侨眷身份的家长户口本、高级职称证书、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证明,海外亲属的护照、长期准居证(复印件),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其海外亲属身份的证明(原件)。

  二、办理时间、办法

  按照全省统一时间规定,办理时间为3月28日至4月30日。凡符合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或家长携带有关材料到市外侨办侨政处(中山东路216号市政府1号楼112室)办理。咨询联系电话:86687754;联系人:耿淑丽。

2016年3月17日

  石家庄市外事侨务办公室

【编辑:金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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