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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乡浙江青田县涉侨公证服务获归侨侨眷点赞

2016年04月13日 09:21 来源:青田侨报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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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张晶晶) 日前,在国外打拼多年的青田姑娘小蒋打算与其国外男友在意大利登记结婚,按照当地法律,小蒋需要提供一份国内出具的未婚公证书。此前,办理未婚公证需由民政部门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然而,民政部发文叫停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俗称的“单身证明”),那这份证明该如何解决?

  为此,(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公证处与县民政局协商,对于确实需要了解核对当事人婚姻登记情况的,由公证处发公函至民政局核对,或通过民政部门的开放信息核对端口查询等多种方式,在部门间直接完成信息核对工作,无需当事人在公证处和民政部门间往返奔波。这下,小蒋姑娘的婚事终于有了着落。

  近年来,县公证处结合自身职能,立足侨乡实际,通过完善便民利民机制,不断拓展公证服务领域,创新强化涉侨公证服务,而其“公证服务开放创新” 项目荣获了2015年度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推进奖。

  为搭建公证服务便侨新平台,该处在县审批中心设立了涉外公证受理窗口,并在涉外涉侨公证业务需求较大的温溪、山口、船寮等乡镇,建立公证服务协办点,在村居设立公证服务联络点,进一步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公证服务网络,做到从受理申请到出证“一站式”服务,减少了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缩短了办理时间。

  在涉外公证实践工作中,该处对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公证申请,优先受理,减少程序,减轻举证负担。办理未涉及财产的涉外公证,不强制当事人到驻外使领馆办理委托书,由国内亲友代办,一年至少为我县华侨减轻150万欧元的负担;涉外继承公证中,青田旅居国外多年的被继承人,很多国家的户政部门及中国使领馆均无法出具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情况证明,就此,该局充分发挥侨胞、侨团的力量,创新由被继承人生前旅居国当地的同乡会、华侨华人总会、商会等直接出具相关证明,并由继承人发表声明书、签署承诺书等方式,妥善解决了该难题。

  此外,近年来,我县回国恢复户口,重新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华侨非常多。但一些出国较早的华侨,公安部门户口基本上都被注销,原始户籍档案或遗失、或销毁,导致无法恢复身份。针对这实际需求,县公证处成立专项服务小组,为归国华侨们免费提供原始档案、复印原始资料、出具证明,使大批华侨顺利恢复了国内身份,获得华侨侨眷的一致好评。

【编辑:金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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