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首页涉侨法规

国务院关于华侨权益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全文)(2)

2018年04月26日 09:28   来源:中国人大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字号:
4月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受国务院委托,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主任许又声作了关于华侨权益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杜洋 摄
4月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受国务院委托,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主任许又声作了关于华侨权益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中新社记者 杜洋 摄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华侨权益保护工作涉及的面广点多,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系统性工作,特别是随着侨情发展变化,海外侨胞人数持续增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与中国的联系交流更加紧密,对共享中国发展红利的期待不断增多,对自身权益的诉求日益多元,这些,都对进一步做好华侨权益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主要困难和问题有以下方面:

  (一)华侨权益保护缺乏专门性法律支撑。宪法对保护华侨权益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国家层面还没有针对华侨权益保护的专门性法律,相关华侨权益保护的内容散见在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国籍法、出境入境管理法、收养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专门性法律的缺失导致华侨一些权益在实践中难以有效落实,华侨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对保护华侨权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需要提高。海外侨胞群体是我国的独特资源和重要宝库,但有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海外侨胞的特殊性和重要性认识不够,对是否需把海外侨胞作为特殊群体加以保护和照顾看法不一,涉及海外侨胞切身利益的部分政策措施落实还不到位,涉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还没有在全社会深入人心,一些领导干部对涉侨法律法规政策的了解还比较有限。

  (三)华侨在境内办理社会事务的证件使用仍不便利。按照《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华侨在境内办理事务可以护照证明身份。因护照号码不具有唯一性,华侨以护照办理事务感觉不便利,这成为华侨反映比较集中的突出问题。

  (四)反映华侨投资权益保障问题还比较突出。大多数华侨投资企业集中在劳动密集型行业,创新发展的能力不足,企业面临转型升级的较大压力。一些地方政府还存在不履行招商引资承诺、随意变更规划等问题,加之部分海外侨胞自身法治观念不强,致使华侨投资企业权益受侵害的问题反映比较突出。

  (五)华侨国外权益保护问题需要进一步重视。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保护华侨权益是宪法赋予国务院职权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下一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凝聚侨心侨力、同圆共享中国梦为主题,以推动侨务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主线,以落实宪法和涉侨法律为遵循,努力当好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贴心人,做侨务工作的实干家,持续做好华侨权益保护各项工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海内外中华儿女的磅礴力量。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形成有利于保护华侨权益的法律服务体系。认真执行涉侨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法定职责。加强涉侨法律法规政策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依法解决海外侨胞在中国境内生活工作、创新创业遇到的权益侵害、知识产权保护、经济纠纷等突出问题,鼓励引导他们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解决争议。充分依托社会法律服务平台和资源,在政务服务大厅和海外侨胞、归侨侨眷聚居的社区、园区、高校建立为侨法律服务窗口或联系点,依靠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法律服务力量,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增加为侨法律服务供给,逐步完善为侨法律服务体系。

  (二)加强涉侨立法工作,推动完善涉侨政策体系,为保护华侨权益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研究制订华侨权益保护法,修订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做好与其他相关立法的协调衔接,保障侨界群体利益,进一步健全完善涉侨法律法规体系。健全完善华侨在国内接受教育、就业落户、投资创业、慈善捐赠等政策规定。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面向各级领导干部以及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开展涉侨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将涉侨法律宣传纳入国家普法规划,增强依法护侨、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

  (三)大力开展侨务引智引资工作,吸引海外侨胞创新创业,推动服务国家大局和服务侨胞事业发展。聚焦创新型国家建设和人才强国战略,深入实施海外侨胞为国(来华)服务计划,发挥各类侨务引智平台和渠道作用,建设一批海外海外侨胞专业人士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推动开展“万侨创新”等行动,引导侨资侨智集群式发展,建设一批新型侨商产业聚集区和海外侨胞创新创业聚集区,打造全链条综合服务体系,促进侨资侨智深度融合。通过试点逐步推行便利海外侨胞高层次人才为国(来华)创业政策措施,形成引进、使用、管理、服务高效机制,做好政策支持、事业扶助、生活保障等各类服务,营造良好的引才引智和创新创业环境,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流得动、用得好。

  (四)强化为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改善国内侨界民生。在相关政府机构中建立并完善涉侨公共服务平台,开设涉侨事务办理窗口,简化优化办事流程,为涉侨群体工作生活、创新创业提供便利、高效、周到服务。在涉侨群体集中的社区、园区、高校、华侨农场等地,建立为侨服务平台,承担基层为侨服务事务,提供联谊交流场所,引导涉侨群体加强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建立政府侨务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推动解决涉侨公共服务相关问题,统筹开展涉侨事务办理、权益保护、关爱帮扶、惠侨强侨、联谊交流等工作。

  (五)加强华侨海外权益保护力度,营造更加宽松友好的海外华侨生存发展环境。

  四、关于研究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法的建议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华侨权益保护工作。全国人大专门设置华侨委员会负责涉侨立法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2006年开展了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为依法保护侨界群体权益、促进侨务工作法治化建设发挥了积极推动作用。然而,目前针对华侨权益保护尚无专门法律,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保护华侨权益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2015年、2016年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将制订华侨权益保护法列为研究项目,侨办等部门开展了调研论证等基础性工作,部分地方制定了保护华侨权益的地方性法规,为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法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法,有利于形成华侨权益保护的整体制度和机制保障,将散见在相关法律中涉及华侨权益保护的内容进行系统整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下统筹进行制度设计;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法,有利于增强海外侨胞对祖(籍)国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进而发挥他们在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和促进国家统一、推动中国与世界各国友好交往方面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法,有利于适应当前我国公民移民国外的数量日益增多的趋势,加强对移民输出后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近些年来,韩国、印度、以色列、菲律宾、俄罗斯等国针对侨民工作积极开展立法工作,在借助侨务资源促进本国经济社会发展、引进海外侨民人才、保持民族文化传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对我国开展华侨权益保护法立法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鉴于此,建议抓紧研究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法,适时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将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华侨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汇报,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侨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我们将按照审议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全面抓好落实,努力推动华侨权益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责任编辑:李明阳】
中国侨网微信公众号入口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信箱 | 版权声明 | 招聘启事

中国侨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京ICP备05004340号-12 ] [京公网安备:11010200126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8315039 举报邮箱:huaren@chinanews.com.cn

Copyright©2003-2024 chinaq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关注侨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