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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协常委建议落实《上海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2019年01月27日 11:09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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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政协常委:建议落实《上海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出台华侨创新创业新政

  中国侨网上海1月27日电 (记者 许婧 李姝徵)在上海市政协常委、上海市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徐力看来,自2016年12月1日施行以来,《上海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已成为在沪华侨权益保护的坚实后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有力激发了华侨回国服务的热情。不过,这部“创制性”地方法规在鼓励华侨创新创业方面尚存在一些不足。

  当前,上海正按照中央对上海的定位和要求,加快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需要进一步凝聚各方力量。华侨中的各类人才具有国际视野、创新思维,是城市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因此,需要进一步落实《上海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的有关内容,创新完善服务措施,创造良好的华侨投资和创新创业环境”,徐力说。

  徐力表示,客观地看,《上海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中有若干关于鼓励华侨投资、创新创业、就业的条款,在当时有一定创新性。但总体上这些内容强调以“鼓励”为主,规定地较为原则。

  他举例称,如第十条第一款规定“鼓励华侨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等领域创新创业”,这仅仅起到投资引导的作用,没有规定华侨可享受的权益,但若要使法律真正落地,还需要制定配套政策对这些条款加以细化,增强操作性。

  同时,近年来,海外人才受到方方面面的重视。值得关注的是,回国创新创业生活成本过高,尤其是住房和教育,成为重要制约瓶颈;其他如创业平台、软环境和金融支持不足,给华侨创业者带来的压力也比较大。而上海,需要以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完善人才配套政策和服务措施。

  徐力建议,上海市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加强顶层设计,出台规范性文件《鼓励华侨来上海创新创业的若干规定》,形成一整套严谨有序的政策体系,可重点解决以下问题:政策覆盖面、创业融资、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人才评价、教育、安居等方面。

  具体来看,在政策的覆盖面方面,可明确政策的覆盖面是回国创新创业的华侨;创业融资方面,可设立侨资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或融资补贴政策,通过租金补贴等方式降低创业型侨资企业办公和营业成本;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制度,完善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加强侨资企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的产权保障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在人才评价方面,允许参与国家和上海的专业职称资格评定,支持具有国外执业资格的服务领域专业人才按规定在自贸区内提供服务;在教育方面,为子女提供平等的义务教育,并酌情提供优质教育的选择机会;在安居方面,允许享受落户及公租房等安置性政策;在健全工作机制方面,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工作格局,不断为华侨参与科创中心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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