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路 阳 张 迎
笔者:郑先生,您认为制约中国经济长远发展的主要瓶颈有哪些?
郑新立:中国经济长远发展的瓶颈问题主要有两个,一个是能源和部分矿产资源,另一个就是技术。我们可以通过扩大海外投资,建立稳定的海外能源资源供应渠道。例如,中国的能源禀赋是煤多,油缺气少。我们可以通过海外投资,拿到更多的石油和天然气勘探权、开发权,建立稳定的获得渠道。又比如,中国的铁矿、铜矿、铝矿等矿藏资源贫乏,而国外分布较广。近年来,中国与澳大利亚的铁矿石交易规模比较大,但是澳大利亚年年提高价格,今年又要提高80%,使中国钢铁企业不堪重负。通过增加海外投资,比如到玻利维亚、巴西、委内瑞拉等南美洲国家投资铁矿等,则能弥补这个需求。就技术瓶颈而言,一方面,中国企业可以到海外并购那些因受金融危机影响频临倒闭但有较好技术资源的企业,把这作为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一个捷径。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引智创新,来解决技术难题,提高我们的自主创新能力。比如聘请一些海外高级工程师来中国,和我们的技术队伍一起开发,成果是我们的。我觉得,把中国的外汇储备用在这两个刀刃上,比买美国国债要好得多。买美国国债不仅要承担利率的风险,收益也不高,而扩大海外投资则可以起到一箭三雕的效果。
第一是解决了资源和技术的瓶颈问题。第二可以提高中国外汇储备的安全度,把货币储备变成能源、资源的物质储备。即便以后美元贬值了也不怕,因为资源可以升值。第三是有利于人民币国际化的推进。包括中国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援助性贷款,可以通过开展人民币贷款,让这些国家以实物来偿还我们。
笔者:你怎么看中国对海外金融机构的投资?
郑新立:对海外金融机构的参股和投资,中国要小心再小心!因为我们和他们的信息不对称,那些海外金融机构到底有多少隐性债务,我们并不清楚,如果投资不慎,很容易掉进陷阱里。而扩大海外的实物投资,如对海外资源的投资和对海外企业的并购,其安全性就比较高。所以,我主张通过扩大海外实物投资来使用中国的外汇储备。
笔者:与中国近14亿人口相比,中国可耕种土地紧缺,谈谈您对农产品海外投资的见解?
郑新立:大宗进口的农产品应该成为中国海外投资的一个重点。例如,中国每年进口大豆达4000多万吨,在价格上受制于人。鉴于这种情况,倒不如中国的企业到海外租一些拥有50年甚至上百年使用权的土地,然后派去一些管理和技术人员,雇佣当地劳动力生产大豆,然后再将产品运回国内,这样就可以摆脱在价格上受制于人的局面。再比如,中国的棕榈油进口量也比较大,而该产品在国外被一两家企业所垄断,价格上同样受制于人。中国企业可以和一些国家联合,租用非洲等国的闲置土地种植棕榈。这样既可以帮助非洲等国的发展,还可以解决棕榈油进口的问题。再有,面对未来中国进口大米的必然趋势,中国企业可以和东南亚,特别是湄公河流域的一些国家一起搞些水稻种植基地。这样,除了在当地直接销售外,还可以通过湄公河、泛亚铁路和高速公路将大米运到中国。另外,其他依赖进口的大宗农产品,我们也可以到海外投资,建立生产基地。现在是经济危机时期,对中国企业而言,是投资的千载难逢的机会。总而言之,要把24000亿美元外汇储备用活用好。
笔者:由于诸多原因,中国国有企业资源类海外并购失败多于成功,但据我所知,反倒是民营企业容易成功,但是国企和民企之间却很少合作,您怎么看这个问题?您有什么建议?
郑新立:我认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政府援助贷款应互相配合,共同进行海外投资。民营企业机动灵活,容易拿到海外资源的开采和勘探权,也容易谈成并购交易,所以,可以冲在最前面。当民营企业拿到开采权或者谈成并购交易后,可以和国内的国有大企业合作,优势互补。小企业缺乏资金和技术,而国有大企业资金雄厚且技术领先,双方可以展开合作,甚至转让,使项目得到更好的开发。另外,政府的援助贷款也要跟上,因为政府的援助和优惠贷款可以帮助企业在投资国修一些铁路、公路和港口,帮助把拿到的资源运出来。
笔者:政府应怎么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企业在境外应该如何作为?
郑新立:我觉得,对于民营企业“走出去”,国家应予以政策支持,包括这些企业“走出去”所需的外汇支持。在抵押、担保的前提下,应该扩大小企业对外汇的使用权。中国的外汇管理应该从过去的以结汇为主改变为以用汇为主。另外,中国驻外机构,如驻外使馆、商务处等,也应该为小企业提供信息支持和帮助。还有就是培训小企业熟悉投资国的法律、风土人情。企业“走出去”不仅是进行能源、资源的投资,还要帮助当地的发展。比如,有一部分资源可以在当地进行深加工。像氧化铝深加工,建设电解铝工厂,不仅可以帮助当地增加就业,增加财政收入,还可以将那些在当地用不完的剩余资源,再进口回国。另外,企业还可以帮助当地办一些慈善事业,包括公共医疗、教育等,不仅跟投资国的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搞好关系,还要跟当地的老百姓搞好关系。这样才可能得到当地的有力支持,有助于企业项目投资的顺利进展。
笔者:您刚才的思路让我豁然开朗,但我还有一个疑惑,先让民营企业“走出去”获得项目,再和国有企业合作,获得银行资金上的支持。您觉得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之间愿意合作吗?
郑新立:现在的情况是,国有企业“走出去”目标太大,尤其是一些发达国家,动不动就把国有企业“走出去”这样一些纯粹的经济问题政治化。但中国民营企业“走出去”就没有这些问题。比如说,我们国有企业并购美国的石油公司很难,但浙江的一家民营企业,却拿到了在美国的石油矿井的开采权,而且这件事并没有引起美国的抵触反应。所以,我觉得,要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但是民营企业不具有国有企业的雄厚财力,而解决资金问题的一个途径就是和国有企业合作。当然,国有企业要放下架子和民营企业合作。还有一个方式是,民营企业拿到项目后转让给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再以他们的雄厚技术和资金实力进行开采加工。第三种方式是中国企业和海外私募股权基金或跨国公司合作,和他们联合投资,由于他们有丰富的投资经验,成功率可能会比较高。当然,政府还需要在国有与民营企业之间起到撮合、协调、推动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