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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传统医药法生效 部分中医毕业生或可直接行医

2016年08月02日 13:53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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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8月2日电 据马来西亚《中国报》报道,日前,马来西亚北马中医药学院院长沈晓勇召开记者会表示,随着2016年传统医药法令在今年3月10日宪报后,此法令已于8月1日生效,凡于2009年12月31日前在传统中医院校报读中医课程(4至5年)的学生,极大可能在传统医药法令执行后,无需再上提升课程,便可向卫生部注册及行医。

  “为确保槟榔屿中医学院及北马中医药学院毕业生,能顺利向卫生部注册成为合格中医师。我们呼吁于2009年12月31日前,在传统中医院校报读中医课程的学生联络我们,并提供数据,以便提呈卫生部。”

  他说,2009年12月31日后的中医学生,则须通过提升课程便可取得行医资格。

  同时,沈晓勇表示, 针对政府是否承认中国中医学历问题,目前马来西亚政府已承认中国5间中医药大学(获公共服务局所承认),即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及广州中医药大学学生的行医资格,他们被允许进入政府机构服务。

  “毕业于中国其他中医药大学的学生,在私人界行医则没问题。”

【编辑:郭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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