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首页中华文化

广东省汕头市实行非遗传承人绩效考核制度

2018年01月30日 10:38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字号:

  汕头实行非遗传承人绩效考核制度

  近日,汕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印发《汕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据了解,对非遗传承人的传承工作引入绩效考核尚属(广东)省内首创,希望能够通过此举引导非遗传承人开展传承工作。

  该办法针对汕头市区内市级以上非遗传承人,明确了非遗传承人开展项目保存、传承、传播、研讨、交流等工作的责任与义务。通过百分制的考核,让非遗传承人积极通过带徒授艺培养新人、开展传习活动、参加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等方式推广、传习非遗文化。

  办法中也提到了非遗传承人的退出机制:“对连续二年考核不合格的,将根据相关规定,向上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建议取消其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资格。”

  汕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表示,目前该办法已经获汕头文广新局同意并告知非遗传承人,获得大多数非遗传承人的支持,并表示将在新的一年做好非遗传承工作。

【责任编辑:张金杰】
中国侨网微信公众号入口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信箱 | 版权声明 | 招聘启事

中国侨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京ICP备05004340号-12 ] [京公网安备:11010200126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8315039 举报邮箱:huaren@chinanews.com.cn

Copyright©2003-2024 chinaq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关注侨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