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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拟出台侨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政策法规文件

2018年04月17日 09:19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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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门拟出台侨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政策法规文件 打造海外侨胞 美好精神家园

  南方日报讯 (记者/戴惠甜)侨乡文化保护有了方向和目标!近日,记者从江门市文广新局官网获悉,《侨乡文化(江门)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已进行公示。《规划》指出,江门将依托重点镇、墟、村,维系侨乡文化血脉,建设非物质文化与自然环境、物质文化融合的特色鲜明的侨乡文化(江门)生态保护实验区,打造海外侨胞美好精神家园,留住乡愁和文化记忆。

  因地制宜推动非遗保护工作

  记者从《规划》中了解到,侨乡文化(江门)生态保护实验区划分为重点保护区域、一般保护区域和重点保护镇,区为“体”,镇为“骨”,村为“魂”,实行针对性分区域、有主次的保护,达到整合资源、突出重点,永续、真实、完整地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的总目标。

  其中,侨乡文化(江门)生态保护实验区的重点保护区域涵盖新会区、蓬江区、江海区、台山市以及开平市除西北部大沙镇、龙胜镇、马冈镇之外的区域,占保护实验区总面积的65.2%。侨乡文化(江门)生态保护实验区一般保护区域涵盖恩平市、鹤山市和开平市的大沙镇、龙胜镇、马冈镇三镇。

  《规划》明确,江门将因地制宜、因类制宜地采取针对性保护方式,做好江门侨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保护方式主要体现在立法、抢救、整体、生产、数字化等五个方面。其中,立法保护方面,江门将结合侨乡文化(江门)生态保护实验区的资源实际、工作实际,出台侨乡文化(江门)生态保护实验区政策法规文件,依法查处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和文化生态环境的行为。

  建设非遗线上智慧虚拟展馆

  同时,江门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根据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的有关标准和规范,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进行文字、照片、录音、录像、数字化记录等全面的信息采集、存储、整理、研究、分享、利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文物和各种传承活动使用的器具进行数字化记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活动、传统技艺以及代表性承人的传承活动等进行数字化记录;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生态保护实验区的监测评价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江门将整合政府、企业、社会、海外力量加强江门侨乡非物质文化遗产综合展示馆、专题展示馆、传习所建设,在综合展示馆、综合展示分馆以及部分专题展示馆建设线上智慧虚拟展馆,统一协调管理,发挥这些传承基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传承、展示、利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罗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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