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首页中华文化

文化和旅游部认定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2018年05月16日 12:34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字号:

  文化和旅游部认定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新华社北京5月16日电(记者周玮)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推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发展,经各地申报、专家组初评、社会公示、评审委员会审议等程序,文化和旅游部近日确定并公布了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共1082人。

资料图:文化和旅游部。<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贾天勇 摄
资料图:文化和旅游部。中新社记者 贾天勇 摄

  目前国务院公布了4批1372个国家级代表性项目,包含3154个子项。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主要关注三个方面:一是国务院新公布的第四批国家级代表性项目;二是前三批中无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三是现有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已去世的项目。

  据介绍,在这次评审工作中,文化和旅游部建立了专家组初评、评审委员会审议和社会公示等工作制度,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在评审专家组确定推荐名单后,评审委员会将推荐名单向社会进行了为期20天的公示,并严谨细致地核实了公示反馈意见,最终形成了第五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入选名单。

  文化和旅游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认定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目的是保护重要知识和技艺的传承骨干,鼓励其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开展传习活动,带动传承人群提高传承实践水平。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后,文化和旅游部将与有关省(区、市)文化厅(局)一起,秉持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进一步加大对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支持力度,完善代表性传承人履行传承义务情况考评和动态管理机制,营造良好传承环境,推动传承实践活跃开展,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与现实生活相融合,在当代社会焕发新活力,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责任编辑:王嘉怡】
中国侨网微信公众号入口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信箱 | 版权声明 | 招聘启事

中国侨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京ICP备05004340号-12 ] [京公网安备:11010200126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8315039 举报邮箱:huaren@chinanews.com.cn

Copyright©2003-2024 chinaq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关注侨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