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在西班牙申请孩子家庭团聚要1年的汇款证明吗?申请父母必须有5年永久居留?可能以后就不让申请父母家庭团聚了?申请家庭团聚必须提供最后6个月工资单?
答:许多侨胞都想知道申请家庭团聚条件是否改变。我们用现在申请家庭团聚的条件及材料对照以前的来看看:
*号部分为2008年12月15日后最新要求。
申请人要求不变:已在合法居留一年以上或已申请第一次一年居留更换的外国移民,有权利与其家人在西班牙团聚,可以办理团聚的家人。
申请对象没变:1.外国移民配偶。2. 外国移民及其配偶的子女,包括领养的。年龄要低于18岁或不能自理的,而且未结婚的。3.小于18岁或生活不能自理的,在西的外国人必须是其法律上的监护人。4.外国移民或其配偶的父母。
家庭团聚的申请必须先预约并亲自向有关部门递交,现马德里市区有两个地址可送材料:C/Garcia de Paredes,65,和C/Manuel Luna 29。郊区有ALCOBENDAS(仅限居住在北部郊区的移民): C/Fuego,26, LEGANéS: C/San Nicasio,31 ,COSLADA: C/Mar del Norte, 5
所需基本材料:
1.申请表格两张;
2.西班牙申请人护照有效页(原件和复印件);
3.被申请团聚家人的护照有效页(复印件);
4.西班牙申请人的有效居留,如在更换的需更换回执单 (原件和复印件);
5.西班牙申请人有足够经济能力证明:
若是打工者:工作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最近三个月的工资单(原件和复印件)
*最后一年的RENTA,如果属于不用做RENTA的,必须要税务局出具最后一年的收入证明。
*银行证明,最后一年的年出入明细账和年均月余款证明。
若是自己做老板:最后一份季度税单(原件和复印件);
*最后一年的Renta(原件和复印件);
*银行证明,最后一年的年出入明细账和年均月余款证明。
6.住家证明(原件);
7.住房条件证明,可为市政府出具,也可为公证处出具(原件);
8.住家合同和最后三个月的租房收据。如是买的房子,需买房公证和买房还贷证明;
9.如申请配偶的,需没有其他配偶和申请人一起居住的签字声明;
10.如申请父母,需最后一年银行汇款证明并要说明父母来西团聚的理由;
11.中文和西班牙文的亲属关系公证,中文和西班牙文的出生公证,中文和西班牙文的结婚公证。
*随着西政府移民政策的改变,在不久的将来家庭团聚也会有变动,到时我们再介绍。目前申请过程还是照旧,一般夫妻(非假结婚)和子女(18岁以下)的团聚批准率很高。父母团聚(没有年龄限制,一般65岁以上的老人好批一些)法律上一直允许申请。
申请父母的申请人没有规定必须是永久居留,而是规定如果通过家庭团聚来西班牙的父母,当他们想办理他们的亲人的家庭团聚时,要求他们必须已拥有永久居留。而通过家庭团聚来西班牙的除父母外的情况,当他们再想办理他们的亲人的家团是,要求他们已在西班牙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并且已获得第二年的居留。
目前家庭团聚申请配偶、子女、父母的条件都没有变化。如父母家团申请并不是像谣传所说不能申请了或要永久居留才能申请。其实材料和条件都没有变,而且仍有批出来的例子。
在西申请家庭团聚批准后,向西班牙驻中国大使馆领事部申请家庭团聚签证材料不变,基本如下:1.申请表并附四张近期照片。2.中国申请人所持护照所有页的复印件,和西班牙申请人护照所有页的公证。3. 在西班牙有居留的亲属提供团聚批准信。4. 16岁以上申请人需出具中西文认证过的无罪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该文件三月内有效。5.使馆领事处指定医疗机构所开的健康证明原件。6.西班牙申请人居留证的公证,如在更换居留的需批准信原件。7.如果是夫妻关系,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和认证过的中西文结婚公证书(6个月有效);如果是子女,需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且需提供认证过的中西文出生公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申请人为父母的其中一方的子女时,该方必须提供认证过的中西文的有该子女监护权的公证(原件及复印件)。8. 如果申请家庭团聚的未成年人只是居住在西班牙父母的其中一方的子女,需提供能够证明父母另一方同意子女去西班牙团聚的翻译并认证过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9.如果是西班牙申请人的父母,必须提交经济上依靠其申请人以及去西班牙居留的理由的证明。10.户口所有页原件及复印件。11.两个填好申请人国内详细地址和邮编的信封。 12.16岁以上的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但申请配偶者请注意:如您回中国结婚不久,通过家庭团聚申请国内的配偶来西班牙,一般西班牙这边会批准,但您国内的配偶去西班牙使馆领事部办签证时,要提供您结婚时在国内的证明(回国机票存根或登机牌),有人因没有证明被拒签。希望属于此情况的同胞们将回国机票存根或登机牌留好,保证能顺利获得签证。(摘自西班牙《欧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