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怎能“迷惑人心”?
2009年07月06日 15:00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成语“蛊惑人心”,语出《元史·刑法志》:“诸阴阳家者流,辄为人燃灯祭星,蛊惑人心者,禁之。”“蛊”,古代传说中一种由人工培育的毒虫。把许多毒虫放在器皿里让它们互相吞食,最后剩下不死的叫蛊,可以用来害人。
“蛊惑人心”往往误写为“鼓惑人心”。请看下面一个例子:“不错,嘉靖皇帝死后,隆庆上台之初,也曾猛砍一斧头,将‘方士付法司论罪’,以示拨乱反正。但是,这绝不意味着他不再崇奉动辄以炼丹术鼓惑人心,取悦皇帝的道教。”(见2003年12月11日《中华读书报》文《厚诬乎?粉饰乎?———〈张居正〉引发文史之争》)“蛊”是会意字,上从虫,下从皿,像毒虫放在器皿里。“蛊惑”,用蛊使人受毒害而迷惑。“蛊惑人心”,指用欺骗引诱等手段迷惑人,搞乱人的思想。“鼓惑”从字面讲有煽动、迷惑的意思,但实际上没有这个词,它是生造的讹误词。按字面说,“蛊惑人心”是“用蛊来迷惑人心”的意思,写成“鼓惑人心”是错误的。“鼓”是一种乐器,可以激励士气、鼓舞人心,怎么能“迷惑人心”呢?(摘自《成语读写辨误100例》)
【编辑: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