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施 亮
明朝万历初年,新任首辅张居正掀起了一场政治、经济、军事等较全面的新政改革,使暮气已重的明王朝统治竟一度出现中兴景象。张居正与北宋时期的改革家王安石不同,他的改革思想仿佛更保守一些,不在改制上多下功夫,也不主张提出太多的新法令与章程,而是以整饬纲纪为主,只说其大政方针是“遵守成宪”,即按祖宗旧制去改良,但要循名要核实,改革的步伐缓慢而扎实。
张居正深切认识到,国家政治的改革是推进经济改革的最基本保证。他执政后首先注意整顿吏治,于万历元年正式推行“考成法”,其主要做法是加强内阁的行政和监察责任,提高六科的监察效能;设立考成行政系统后,对六部、都察院等实行随事考试,即对建立起完整的稽查制度,使得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的行政效率大大提高。他还努力改变长期以来冗官冗员成灾的局面,淘汰无能官员,破格起用才俊之士。据载,他才上任,就大刀阔斧对北京及留都南京的大约三万名官员进行裁撤,总计裁冗员七千余人。此外,他还注意整顿边疆防务,任用提拔了戚继光、李成梁等名将镇守边防,数十年未发生大的战争。
张居正在经济方面的一系列改革是以“倡节约”、“强公室”、“杜私门”为指导方针。首先,“倡节约”是为了抑制贵族豪强的奢侈浪费,节省官府的各项开支,贯彻量入为出的原则,缓解与改变了明王朝多年来入不敷出、国库空虚的财政困境。据说,他特别反对大吃大喝,尤其是利用公款吃喝。礼部与翰林院开馆编纂修订《穆宗实例》,这在当时是一件大事,按例应由皇帝命礼部钦赐酒宴,他阻止了,认为:“一宴之资,动至数百金,省此一事,亦未必非节财之道”,他上疏皇帝奏请免于赐宴。嘉靖和隆庆年间的驿站,几乎成了各级官吏随意使用的交通工具,滥用勘合,耗费民财,也使公用之需受到影响,张居正于万历三年认真整顿,命令各级官吏非奉公差,不得借用勘合,并制定新的规章制度,使驿站的费用大为减少。即使对于皇室贵族的奢侈开支,张居正也尽力谏阻,尤其是万历小皇帝逐渐长大,其用度越来越浪费,如万历七年,小皇帝向户部索求十万金,是张居正与户部张学颜面谏力争,终于免了这笔开支。一次,万历小皇帝想搞一次元宵灯火。张居正便劝阻说:“”挂一些灯在殿上,就可以尽兴了。不必再搞什么灯棚。以后的几年还会有许多大事,例如皇上的大婚,潞王的出阁,每件事都要花很多钱,天下民力有限,还是节省一点儿好。”小皇帝便点头答应了,说:“朕极知民穷,按先生的话办吧”。据《明史》记载,万历皇帝下令工部铸钱供内府用,并要求大规模修缮武英殿,以及苏、松织造糜费银两之事等,都是张居正出面谏阻的。当然,他也为这些谏阻身死后付出极大代价。或许他也有些预感,但“工于谋国,拙于谋身”的献身精神,使他勇气大增,他说:“虽万箭攒体,亦不足畏。”为了改革成功,他不惜赴汤蹈火。
明朝中叶以来,沉重的徭役与纷繁的赋税成为压在人民身上的痛苦负担,并造成了极大的社会不公与动荡根源。朱东润先生在其历史著作《张居正大传》中描写,平时民众的日子尚可凑合度过,“但是,到当差的一年,一切苦难都来了,官员的压迫,廪、增、附的压迫,地痞的压迫,都落在了民众的头上,这一年便成为他们典妻鬻子、倾家荡产的一年。政治的不良,制度的不良,一齐造成最大的人祸。”他认为,这就是张居正推行进一步经济改革措施的社会时代背景。张居正稳步以改革赋役制度和清理田赋为重点,力图改变田赋不均的不合理现象。这时,赋役改革的焦点已经集中在清丈田地与推行一条鞭法上。多年来,贵族豪强兼并土地,逃脱赋税,贫苦百姓则负担着越来越多的赋税,为了确实平均赋税,必须要切实清丈田地,核清全国土地的真实状况,张居正在万历初年就以福建为试点,开始了这桩艰巨复杂的工作。万历八年,福建巡抚终于完成清丈田亩的工作,张居正决定把福建的经验推广全国。第二年,全国范围的清丈各类田亩工作也基本完成了,成效是很显著的。虽然,在清丈田地过程中,很可能有弄虚作假存在,可是总的方面来讲,确实缓解了嘉靖以来赋税不均的状况。这必然会遭到权豪世家的反对与攻击。史书典籍记载,饶阳王府、璐阳王府等都肆行阻挠清丈田地,王公子弟遮道噪乱,江南大地主及官僚世家都极力反对清丈田地,认为这项工作损害了他们的经济利益。《明史•张居正传》中,有一段话则至为深刻:“居正以江南贵豪怙势及诸奸猾吏民善逋赋,选大吏精悍者严行督责。赋以时输,国藏日益充,而豪猾率怨居正。”也就是说,张居正的改革触犯了许多富豪权贵,尤其是推行均平赋役的政策,更开罪了一大批官僚地主贵族,惹来他们的怨恨。但是,但张居正显示了其“苟利社稷、生死以之”的决心,仍然完成了对全国田地的清丈。他在给应天巡抚宋阳山的信中说:“夫民之亡且乱者,咸以贪吏剥下而上不加恤;豪强兼并而民贫失所故也。”一针见血地指出,阻挠清理田赋的大都是豪强官吏,那些人闹事纯粹是为了满足其个人利益,他尖锐地问道:“公博综载籍,究古今治乱兴亡之故,曾有官清民安,田赋均平而政乱者乎?”
自嘉靖九年始,就有官员提出“一条编法”。在嘉靖与隆庆年间,“一条编法”又曾改为“十段锦法”,又称“一条鞭法”,先在宁国府、徽州一带实行,又在江南地区普遍实行。嘉靖后期,江南、江西、山东等地区都在进行“一条鞭法”的改革。据史书记载,任应天巡抚的海瑞在推行“一条鞭法”时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万历四年,张居正进一步完善了“一条鞭法”,并将其推广到湖广地区。至万历九年,他更是将此法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明史•食货志》中,对“一条鞭法”的内容有概述。史学家根据文献典籍进行研究,认为“一条鞭法”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是此法把以往名目繁多的各种差徭,以及土贡方物,“悉并为一条,皆计亩征银”而且取消力役,由官府雇人应役,以此除繁趋简,使赋役逐渐归并,把役银向田亩摊派。其次,“一条鞭法”规定除苏、松、杭、嘉、湖等供应宫廷食用的漕粮外,以前田赋征收以“本色”为主的规定,一律征收折色银,扩大赋役征收中的货币比重,从客观上是有利于工商业发展的。再有,亦规定赋役银两由地方官直接征收与解运,“量地计丁,丁粮毕输于官,”改变了过去民征民解的办法。计算征赋数额,也由过去以粮区的计算办法改为以州县为单位。“一条编法”注重田赋,而疏于丁户,并且采取赋役折银的办法,有利于雇役制度发展,使农民们交纳赋税以后容易离开土地,从事其他行业的生产活动。同时,它改变了嘉靖年间以后赋役严重不均的状况,强制地主豪强必须按田纳赋,使国家赋税收入及财政状况有了好转。现代的一些历史学家认为,“一条鞭法”是我国赋役制度史上继两税法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它将以往繁杂的赋役名目删繁就简,合为一则,出现了摊丁入亩与赋役货币化的做法,从客观上有利于促进商品货币经济发展的趋向。
张居正的各项改革措施是有很大成果的。十年新政,吏治澄清,边防巩固,国家财政收入明显好转。他上任时,国库亏空700多万两银子。他死时,国库却有了1300万两银子。不过,张居正的各方面改革,尤其是经济改革也带有明显弱点,其立足点是“强公室、杜私门”,也就是目的在于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强制大地主阶级的豪强权贵依法按田纳赋,却并没有强有力措施阻止他们兼并土地。但是,即使如此,仍然触犯了一大批王公贵族和官僚地主阶级的既得利益,招致他们的刻骨仇恨。张居正在世时,权柄在握,精明强干,即使有着重重阻力,他也坚决推行下去。但是,正如顾炎武所说,这样的改革“利于下,而不利于上,利于编氓,不利于士夫”,这也注定了张居正的身后凄凉。万历十年,张居正病死乃祸发身后,立即遭到朝野官僚们攻讦,他的家被抄,家人被拷掠致死,他所推行的一系列改革当然也被罢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