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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召开“推进华侨试验区建设”协商会

2014年12月04日 13:07   来源:汕头日报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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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侨网(《汕头日报》/杜一方 摄)
(《汕头日报》/杜一方 摄)

  在昨天(3日)上午市委召开的“贯彻国家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大力推进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建设”专题协商会上,我(广东汕头)市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带着对推进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建设的深沉思索,纷纷建言献策,大家围绕协商议题,选择不同的侧重点,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现将发言摘登,以飨读者。

  民建汕头市委会:

  优先发展现代港口物流产业

  结合汕头产业结构特点,优先发展现代港口物流产业。建议结合我(汕头)市产业结构特点及实际条件,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产业。要发展以港口为依托的现代物流业,充分发挥广澳港、保税区现有条件和优势,高起点规划建设以网络化、智能化以及跨境电商等现代物流系统为标志的外向型港口物流产业,建设兼具物流、商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现代物流产业中心,提高汕头对周边城市的影响力。

  创新思路先行先试,吸引民资侨资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可以考虑采用“政府牵头规划建设项目、以股份制形式发起设立现代物流产业发展基金(政府为第一大股东,建议持股不大于30%),多形式吸引侨资、外资、民资参与现代物流产业中心的建设、经营和管理。加大力度优先发展仓储、配送、加工、包装、信息服务、电子商务等,形成产业配套,构建面向本市及周边地域的综合物流服务网络。

  注重政策创新,以软环境的优势推进港口物流产业的发展。利用试验区可以先试的优势,提出与现代港口物流产业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政策要求,在金融政策上取得突破;争取设立广澳保税港区,大力推动区港联动建设,充分发挥保税区的政策作用,推动我(汕头)市国际港口物流产业的发展;整顿汕头的营商环境,以“负面清单”等有力、可行的政策和制度来规范各方行为,提升政府的服务水平,从而吸引外来投资,促进我(汕头)市国际港口物流产业的发展。

  市政协经济委员会:

  开展跨境电商发展大数据产业

  积极争取我(汕头)市列入国家跨境电商试点城市,建立跨境电商通关平台,重点解决目前我(汕头)市电商企业以快件或邮件方式通关中存在的难于结汇及出口退税等问题,降低物流和通关等成本。亟需建立一个能对接各个政府部门的信息平台,为职能部门之间提供共享公共信息,服务于企业和个人,同时可以用于监管统计,确保数据统一。依托侨资侨力建立跨境电商营销平台,如借助泰国华侨众多的优势建立中泰网上商品交易市场,或借助现有的电商产业园区,依托玩具等支柱产业,建立面向境外的网上玩具商城等。通过跨境电商平台,提供华侨商业渠道、海外商户入驻、海外商业推广等服务,通过跨境电商平台,让海外更多华侨企业产品进入国内市场,同时让海外消费者购买到国内物美价廉的商品。抓住国家在汕头设立华侨经济文化试验区,建设海上丝绸之路重要门户的契机,结合国务院 “有序推进电信等行业改革”、逐渐放宽民营资本投资领域的政策,以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今年9月在中国-东盟博览会上提出的网络空间合作的契机,全力争取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出台文件或签署合作协议,支持在我(汕头)市开口设立民营海缆登陆站,设立数据特区。

  民进汕头市委会:

  启动人才立法集聚天下英才

  充分利用汕头特区立法权的优势,积极启动人才立法。人才立法要符合试验区多元化、国际化人才集聚发展的战略指向,契合现代金融人才等产业专才对法治最为敏感的专业精神,建立诚信环境、透明政府和通行规则。要首先重视对金融从业人员、律师、会计师等行业专才的立法工作。

  根据试验区构建“面向海外华侨华人的聚集发展创新平台,建设华侨文化交流、对外传播基地和跨境金融服务、国际采购商贸物流、旅游休闲中心”的目标定位,努力构建人才体制机制与国际接轨、人才政策符合国际惯例、人才发展平台国际领先,可以“与强者争锋、与能者对话”的国际人才发展环境新优势,逐步改变“人情社会”实质乃“人治社会”的现实。

  鼓励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在试验区合作办学,努力探索具有侨乡特色、与国际高等教育接轨的办学体制。充分利用港澳台国际化专业人才培训资源的优势,建立面向粤港澳三地,以高端专业人才、技术人才培训和普通高等教育为主的教育培训园区,开展全方位、宽领域、多形式的智力引进和人才培养合作,优化人才结构。可以借鉴深圳前海关于人才教育的相应优惠政策,如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经批准在试验区设立独资国际学校,其招生范围可扩大至在试验区工作的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海外华侨和归国留学人才的子女。致力将试验区打造成人才构成国际化、流动国际化、贡献国际化,中介服务繁荣发展,人才市场内外联通,高品质、多元化、包容性的“国际人才社区”。

  市政协经济委员会:

  大力发展跨境金融

  建设具有“侨”特色的金融机构集聚区。争取上级适当放宽试验区金融机构准入条件或股权比例限制等,重点引进具备港澳台、侨资及外资背景或具备较强涉外金融服务能力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基金管理公司、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入驻。建设具有“侨”特色的金融政策试点区。争取实现试验区与香港等地区开展双向人民币贷款试点,允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港澳台及东南亚等“海上丝绸之路”经过的地方发行人民币债券,在试验区开展东南亚特定区域的外资私募股权基金结汇投资便利化试点。

  支持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在国家核准额度内与东南亚特定区域开展境外人民币直接投资业务。争取国家赋予地方监管部门涉及货币交易及外汇市场等方面一定监管权限,优化审批政策,简化审批流程,支持试验区内金融机构开办东南亚特定区域的离岸业务,支持试验区内企业办理人民币外债业务等,促进汕头与东南亚贸易融资便利化。建设具有“侨”特色的金融产业发展区。争取在试验区开办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建设现代养老社区,争取人身保险预定利率改革试点等。探索推进延税型养老保险和寿险产品预定利率改革试点,为潮汕地区华人华侨提供更好的保险服务。支持保险公司在南澳建设高端客户养老社区,为国内外高端客户提供“候鸟式”养老服务。

  鼓励试验区内金融机构开办和推广知识产权、收益权、收费权等质押融资,开展信用保险、融资租赁业务。支持开发运营机构和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积极申请集优集合票据试点、“小微企业扶持债券试点”。成立多币种人民币信托基金(REITS)。鼓励试验区内金融机构设立服务于电子商务、物流等产业的专营机构,为相关产业提供特色金融服务。吸引阿里巴巴、苏宁等电子商务企业的小额贷款公司入驻,支持电子商务企业申请第三方支付牌照。建议商请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局成立专题课题组,就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金融创新政策开展课题研究,为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发展“跨境金融”提出建设性的思路和政策建议。

  致公党汕头市委会:

  制定保护华侨华人权益专门法规

  借鉴我(广东)省正在大力推进《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立法工作的经验,制定《汕头经济特区华侨华人权益保护条例》专门法规。

  成立由市委、市人大民宗侨委、市政协港澳台侨委、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市侨办、市侨联等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全市涉侨维权协调领导小组,整合资源,形成“大侨务”工作格局,将侨办、侨联以及有关部门的相关人员充实到工作小组。在侨办增设“侨商投诉协调中心”等类似机构,继续推动各地侨办成立“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健全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网络建设。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和执法监督力度,提高社会认同感和参与度,在全社会营造“尊侨、爱侨、护侨”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王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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