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8年三侨生证明8月15日将开始受理申请
中国侨网7月27日电 据广东省侨办网站消息,近日,广东省侨办、广东省招生办联合下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报考2018年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的“三侨生”证明办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按照该通知做好“三侨生”证明办理工作。
根据通知,广东省“三侨生”证明受理申请时间为参加高考前一年的8月15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受理办理单位为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外事侨务局)、顺德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局。在外省参加考试的广东户籍考生办理“三侨生”证明时间按考生学籍所在省规定办理。户籍不在广东省的考生,不能在广东省办理“三侨生”证明。
在广东省参加考试、户籍不在广东省的考生(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考生),在户籍所在省负责受理和核发“三侨生”证明的侨务部门办理“三侨生”证明后,由受理和核发“三侨生”证明的侨务部门于参加高考前一年的11月15日前函转(包括转办函、“三侨生”证明原件及申报材料复印件)学籍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外事侨务局)、顺德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