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港澳台侨学生简章(4)
5.填报志愿
考生在报名时同时填报志愿。
①联合招生录取工作分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一批预科和第二批预科进行。考生按录取批次填报学校志愿,其中每个本科批次填报2所学校志愿,每个预科批次填报1所学校志愿,每所学校填报4个系科或专业志愿。
②报考內地联合招生学校的考生,亦可填报暨南大学和华侨大学各系科或专业志愿。
③报考艺术、体育院校的考生,需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由有关院校確定,考生本人应及早直接与要报考的院校联繫。
二、考试
1.考试科目类別
文史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文、数学、英语、歷史、地理
理工农医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各科目类別满分为750分。
考试內容和要求参见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考试大纲》(2005年版)。
2.考试时间
5月23日至24日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5月23日
(星期六) 9﹕00-11﹕30 中文
13﹕30-15﹕30 英语
5月24日
(星期日) 9﹕00-11﹕00 数学
13﹕00-15﹕00 物理、歷史
16﹕00-18﹕00 化学、地理
3.考试地点
北京 由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
上海 由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
福州 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广州 由联招办安排;
香港 由香港考试及评核局安排;
澳门 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4.答题方式
2015年联合招生考试实行电脑网上辅助评卷,考生在考试时必须按规定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各科的选择题和非选择题都在答题卡各题目指定的区域內作答。考生在考试时必须严格按规定作答,考生在指定区域外作答不给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