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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港澳台侨学生简章(4)

2015年01月23日 13:36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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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填报志愿

  考生在报名时同时填报志愿。

  ①联合招生录取工作分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一批预科和第二批预科进行。考生按录取批次填报学校志愿,其中每个本科批次填报2所学校志愿,每个预科批次填报1所学校志愿,每所学校填报4个系科或专业志愿。

  ②报考內地联合招生学校的考生,亦可填报暨南大学和华侨大学各系科或专业志愿。

  ③报考艺术、体育院校的考生,需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由有关院校確定,考生本人应及早直接与要报考的院校联繫。

  二、考试

  1.考试科目类別

  文史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文、数学、英语、歷史、地理

  理工农医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各科目类別满分为750分。

  考试內容和要求参见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考试大纲》(2005年版)。

  2.考试时间

  5月23日至24日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5月23日

  (星期六) 9﹕00-11﹕30 中文

  13﹕30-15﹕30 英语

  5月24日

  (星期日) 9﹕00-11﹕00 数学

  13﹕00-15﹕00 物理、歷史

  16﹕00-18﹕00 化学、地理

  3.考试地点

  北京 由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

  上海 由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

  福州 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广州 由联招办安排;

  香港 由香港考试及评核局安排;

  澳门 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4.答题方式

  2015年联合招生考试实行电脑网上辅助评卷,考生在考试时必须按规定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各科的选择题和非选择题都在答题卡各题目指定的区域內作答。考生在考试时必须严格按规定作答,考生在指定区域外作答不给分。

【责任编辑:陆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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