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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港澳台侨学生简章(5)

2015年01月23日 13:36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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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录取

  6月底开始录取工作,由联招办组织,实行网上录取。录取批次按照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一批预科和第二批预科的顺序进行,招生学校在最低录取控制线之上根据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及各校的不同要求,择优录取新生。

  被录取就读预科的学生经过一年学习並经学校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四、入学与身体检查

  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新生入学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新生入学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它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教育部发佈的《关於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別行政区、澳门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暂行规定》进行管理,並可申请免修政治理论课。

  五、其它

  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入学註册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標准与內地(祖国大陆)学生相同。

  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將授予其学士学位。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適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考生可在联招办网站(网址:http://www.ecogd.edu.cn)上查询成绩、录取情况,还可在“內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gatzs.com.cn)上查询有关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及高校信息,该网站同时向考生提供招生信息諮询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

  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

【责任编辑:陆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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