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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低薪超时伤脸 纽约华裔女服务员状告中餐馆

2017年04月21日 14:20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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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侨网华夏海鲜酒楼前员工状告酒楼股东。(美国《世界日报》/金春香 摄)
华夏海鲜酒楼前员工状告酒楼股东。(美国《世界日报》/金春香 摄)

  中国侨网4月21日电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美国华裔女子黄雯冰(Wen Bin Huang,姓名皆为音译)2009年至2013年在曼哈顿华埠华夏海鲜酒楼打工期间,仅获低于纽约州最低时薪的工资,每周工作超过60小时,没有任何加班费,且在工作期间被酒楼一名同事用酒杯砸伤脸。该案19日经过七小时庭审仍未结束,20日继续开庭。

  2014年初,黄雯冰将华夏海鲜酒楼股东吴立敏(Li Ming Wu)、陈山栋(Shan Dong Chen)、林艾青(Ai Kin Lin)、以及用酒杯打伤自己面部的同事江景兵(Jing Bing Jiang),告至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三年诉讼期间,作为酒楼股东的三名被告一直不愿为事件负责,19日该案再次开庭。

  陪审团19日聆审该案近七小时,原告和被告律师分别轮流盘问原告黄雯冰、被告吴立敏和林艾青,重点为原告的诚信度及被告在华夏酒楼的职权范围。期间吴立敏一度痛哭甚至呕吐,导致庭审暂停数十分钟。

  黄雯冰在庭上作答时,表示自己在华夏海鲜酒楼打工期间,每天从下午3时工作到凌晨2时共11小时,每周工作六天,严重超过联邦和纽约州规定的每周40小时工时,却没有任何加班费,再加上酒楼支付的工资远低于纽约州最低时薪标准,每月到手的基本工资非常低,本以为平均分配的小费也无法获得。

  2013年11月23日晚10时半左右,黄雯冰与酒楼同事江景兵发生冲突,被告律师对黄雯冰在事发时是否处于喝酒状态提出诸多质疑,他拿出一张黄雯冰在酒楼内喝酒的照片盘问她,黄雯冰表示,在该照片中,自己之所以向他人敬酒,是因为当时正值中国农历新年,与酒楼同事一同庆祝。当律师问她会否在新年以外时间向人敬酒时,她表示自己不记得。

  对于江景兵当晚出言不逊,且用玻璃杯砸伤自己,导致其脸和鼻子鲜血直流,黄雯冰表示,她并不知道事发原因,只记得对方突然对自己破口大骂,她当时正在吧台用剪刀剪东西,听到江景兵辱骂的话她怒火中烧,于是将手中剪刀重重放在桌上小桶内,却没有放准、捅到桌子上。随后江景兵就向她扔酒杯,砸伤她的脸。

  江景兵是吴立敏的丈夫,事发后黄雯冰被送往医院医治,吴立敏和林艾青曾前往她家中探视伤势,黄雯冰由于受惊过度,从华夏海鲜酒楼离职,并要求吴立敏赔偿10万美元及医药费,吴立敏表示只能支付1万美元,且不负责她的医药费。

  吴立敏在接受律师盘问时,一直强调自己虽然是酒楼总经理,但只负责顾客收费、预订酒席等,不会参与员工工作时间安排和调动、工资发放、表现考核等;讲到其丈夫江景兵扔酒杯伤害黄雯冰时,她越说越激动,当庭痛哭,甚至干呕,令庭审中断数十分钟。她还说自己被起诉后,与丈夫的婚姻也走到尽头;林艾青表示,自己从未在华夏海鲜酒楼上班,只是占有酒楼股份,平日她在华埠东百老汇一家珠宝店工作,对酒楼事情一无所知。

【责任编辑:陆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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