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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游如何面对“索费通关”之苦?专家提建议

2017年02月14日 17:15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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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7日,3名中国游客经越南芒街口岸回国时,被越南边检人员索要小费,因拒不给钱,其中一名游客被打,致使3根肋骨骨折,事件引起广泛关注。13日,多位游客向羊城晚报记者大诉苦水,倾诉这些年在外旅行被索要小费的经历——主要是向中国游客索取、导游或从中牟利、由于取证困难致使投诉无门等成为投诉的重点。有旅游专家表示,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建立相关机制并由国家层面与相关国家政府进行交涉,以坚决维护中国游客合法权益。

  游客这样说:明着要想法子要 中国游客最受伤

  据了解,中国游客在越南边检因小费问题与越南公职人员发生冲突,这已不是第一次。去年5月在越南芽庄金兰国际机场关口,因一名带小孩的中国母亲拒绝给越南边检人员小费,孩子的护照竟被扣下。该边检人员不但要求这位中国母亲交纳100元人民币小费后才能出关,还向后面过关的中国游客索取30元小费,引起在场中国游客的不满,最后引发冲突。

  近日,多名游客向羊城晚报记者报料称,曾有过在越南关口被索要小费的经历。刘女士称,去年5月份她和朋友在越南机场过关时,被索要了10万越南盾。“去的时候,导游交代我们每个人给十元人民币小费。回来的时候,本来我们不想给了。可是,拒给对方就不让过,只能又给了。”刘女士称,这种情况似乎只针对中国游客。游客史女士也称,她去年参加的越南跟团游,过越南关口时,导游直接告诉中国游客“过海关准备好小费啊”,然后让游客把10元人民币夹在护照里,一起给越南边检人员。有过多次越南游经历的沙阿姨则称,越南边检是明着要钱,排队时就有人过来提示旅客手里准备好10元。

  还有多位游客报料称,过关索要小费在多个东南亚国家都存在,还包括菲律宾、柬埔寨、泰国等,而被索取的对象只有“中国游客”。张先生称,他在菲律宾过关时被索要过小费。“不知道是不是一眼就能看出是中国人。对方会用蹩脚的中文说‘人民币、人民币……’”白领小菲称,上个月和男朋友去泰国普吉岛,过关时泰国工作人员让她交20元人民币做小费。“我看到旁边窗口的工作人员没有收,我就没有给他。幸好,最后他还是把护照盖上章还给了我……”小菲说,她的随团导游称,这件事已经向相关部门多次反映,但没有任何作用。李先生报料称,他去柬埔寨旅行时,边检工作人员直接讲中文的“小费”要钱,他看到当天排队过关的中国游客都交了。

  令中国游客气愤的是,被索取小费的情况看起来主要发生在中国游客身上。刘先生说:“我出国旅游几次,只有在巴厘岛海关没有给小费。不是因为那里不要,而是因为当时和我一起排队过关的还有相当多的欧洲人。”

  郭先生则报料称,被索要小费的情况,在非洲一些国家也存在。

  两个关注点:只针对中国游客?被要小费咋处理?

  梳理报料时,记者发现有两个问题很受关注:一是为什么过关索取小费主要针对中国游客,二是遇到此类事件究竟该如何处理。

  有游客表示,在跟团去越南芽庄时被导游要求过关给小费,而自由行的中国游客没给小费也顺利进去了,“估计旅行社可能和越南方分成吧”。也因此,不少游客都怀疑导游在类似事件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不过,有广州某大型旅行社负责人告诉羊城晚报记者,如此说法恐怕是冤枉了导游。

  “被索小费的事有较深的历史背景。早期越南游还没有发展起来时,从来都没有发生过中国游客被索要小费的事。随着越南游的火爆,排队过关的中国游客越来越多,为了缩短等候时间,有人想出了给工作人员小费免排队的办法。至于是导游想出来的还是游客想出来的,到现在也已无从查起了。”这名负责人称,他对中国游客被索小费一事采取抵制态度:“我让带团导游告诉游客不要给,不要纵容这种风气。过关时尽量快速向前行,不要等着大队伍一起过。”

  7日中国游客被打事件发生后,中国驻越南大使馆接受国内媒体采访时表示,公民出入境时如被索要小费应一律拒绝,如果遇到刁难,应尽量收集证据,如索贿人员相关信息等,并及时向中国驻越南使馆或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馆反映。

  不过,知名旅游专家、中国未来研究会旅游分会副会长刘思敏博士告诉羊城晚报记者,让游客收集证据的做法或较难实现。因为通常在过关时,各国都不允许拍照或录像,这给取证带来了难度。刘思敏指出,“如果有大量投诉和报案,我认为我国政府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完整的监控录像。”

  谈及为何类似事件基本只针对中国游客,刘思敏说,除了部分中国游客身上有想给钱想快速通关的历史文化因素外,也说明越南公职人员存在一定的管理问题。“从现在起,中国游客不要主动给这些公职人员小费,更不要在护照里夹小费。如果把这种恶习带到欧美,甚至可能会因此被判处行贿罪。”

  刘思敏称,面对索贿时,要讲究策略。“游客可以尽量装傻不配合。实在没有办法时,出于安全考虑只能配合。但是,进入我国境内后就要立刻报案。”

  那么,能否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呢?刘思敏称,首先要从《旅游法》上严格禁止旅行社配合边境代收小费的行为,其次有必要在旅游局或者公安局下设专门机构处理相关事件。当中国游客被外国公职人员索贿时,可以向该机构报案,收集大量报案后形成大数据,再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如果对方仍然不配合处理,我国可以发出旅游警告,建议游客不要去当地旅行。”(羊城晚报记者 吴珊)

【编辑:张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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