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报:民进党在处理两岸议题上有四个“两难”
中国侨网4月30日电 蔡英文在参选台湾地区领导人的声明中表示,将坚定推动完成《两岸协议监督条例》;对于现在仍在协商或审议的两岸协议,则将在未来重返执政后继续推动。对此,台湾《联合报》30日社论表示,这也就是选前先议监督条例,选后再议服贸、货贸及两岸互设办事处等。兹有两点可论,共有四个两难:
一、关于监督条例:此条例既是用于选后民进党可能重返执政时,若订得太紧,而一旦出现“朝小野大”的“立法院”,民进党即可能作茧自缚。反之,若订得太松,又如何符合民进党“逐条审查/严格监督”的宗旨?此为两难之一。尤其,“太阳花”版的监督条例指出,两岸关系的“两府论”,民进党若采纳此议,可能冲击两岸关系;民进党若不采纳,又将得罪“太阳花”。此系两难之二。
分析指,民进党迄未废冻“台独党纲”,又否定九二共识。倘系如此,整部监督条例若得不到北京支持,则两岸未来一切协议恐皆难以为继。因而,民进党在与北京尚未建立互信前,能否贸然踏出这一步,大堪置疑,岂非两难之三?
二、关于后续协议:如服贸、货贸协议,已有燃眉之急;两岸互设办事处也宜早不宜迟。若待民进党重返执政,两岸势必出现磨合期。
因此,分析认为,在监督条例“立法”后,似应及时处理后续协议,民进党若重返执政,即可“概括承受”。但是,若民进党对后续协议放水,将如何向“太阳花”交代,又是两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