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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报:婚丧嫁娶也要管 是移风易俗还是权力僭越

2015年08月07日 14:33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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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8月7日电 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的通知》,对普通民众办酒席的范围进行了规定。对此,美国侨报日前刊文称,婚嫁迎娶、福禄高寿之时邀请亲友摆酒设宴,可谓人之常情。然而近些年“酒宴风”这类民俗变了味,从这个角度来看,“酒宴风”肯定该刹,但要刹得有理有据。否则就是以“初衷良好”之名,而行越界擅权之实,其实是对权力谦抑的一种嘲讽。

  文章摘编如下:

  该《通知》规定,可操办的酒席是婚嫁酒、丧事酒和寿酒三类,办寿酒要求老人70周岁及以上。此外一出,引发舆论哗然。

  对国家公职人员来讲,中共有明确规定,不得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等行为,因此,对他们再怎么规范、再怎么严苛也不为过,因为于法有据。

  然而,对普通民众来说,他的生日要不要庆贺、怎么庆贺,是十分私人化的问题。本质而言,这是民众的基本权利。政府以红头文件形式划出一道年龄杠杠,看似为民着想,实际上却是对普通民众基本权利的践踏,是权力任性的典型表现。

  再则,《通知》规定老人年龄70周岁及以上才能办寿酒,且每间隔十年操办一次,这也十分不近人情。“人生七十古来稀”,就算现在中国生活医疗条件好了,但也有不少民众活不到70岁,难道他们至死都不能给自己祝个寿?

  在现代文明社会,政府的基本职能是为民服务而不是添堵,行使公权时必须落在公共服务上,要明确公域和私域的区分。以“初衷良好”之名,而行越界擅权之实,其实是对权力谦抑的一种嘲讽。而且从实效上看,权力僭越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往往较其要规范的“不良风俗”更为严重。

  该如何来移风易俗?首先,中国自古就有“上行下效”的传统,广大官员对社会风气起着率先垂范的引领作用,官员作风清廉了,民风自然就淳朴了;其次,引导村民自行制定“村规民约”,用“村民自治”规范约束;最后,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只有这样各级政府才能真正做到 “法无授权不可为”,才能避免奇葩规定层出不穷!(钟海之)

【编辑:冉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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