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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报:当开放二孩遭遇代孕怎么办?

2015年11月03日 14:17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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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11月3日电 香港商报3日刊文称,内地二孩开放新政,大部分80后家庭在经济重压之下,生育二孩意愿并不高,于是那些有钱人就兴奋了;更有一部分钱多房多车多,而且是生不出来者,这又该怎么办?于是轮到代孕中介们最兴奋了。

  有媒体报道称,国家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有些大龄夫妻想生二孩,又怕怀孕有风险,或者有钱人已无法再度怀孕,很可能会向代孕机构求助,选择“借腹”生子。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确有部分代孕中介已打起了“二孩营销”。

  该文称,代孕妈妈也冲锋向前,究其原因,似乎是急剧增加的灰色的“社会需求”,《中国不孕不育现状调研报告》称,20年来,中国育龄人群的不孕不育率由3%攀升到12.5%至15%,然而这个数据仅仅是2009年的统计,如今这个比例可能更大。庞大的灰色需求培养了巨大黑色利益链,据称每一胎代孕业务,金额可达30万至100万元以上,更兼二孩商机诱使下,非法代孕愈加繁荣也就不奇怪了。

  法律不能宽容

  文章分析,导致“代孕经济”的繁荣的因素是综合的。中国目前对于代孕有明确规定的仅限于卫生部的规章《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然而,由于该2项《办法》法律效力层次较低,其对代孕的禁止,只能及于医疗机构及医生,对于代孕中介以及参与代孕服务的其他人员等则鞭长莫及。

  实际上,对于商业性代孕,几乎所有国家都予以禁止,大多数国家都将以牟利为目的的代孕作为犯罪给予规制。如英国、法国、德国、加拿大等,至于以牟利为目的而从事代孕的机构,在这些国家更是毫无争议的要受到刑法的制裁。这表明,各国对其商业化代孕社会危害性有着共识的。

  同情80后,但法律不能同情委托爸妈,不能同情代孕中介,甚至代孕妈妈。毕竟将子宫商业出租,将新生儿作为商品,这跟买卖人体器官一样,是人类的耻辱。(路人甲)

【编辑:李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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