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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侨报社论:追求公平,不能带来新的不公

2018年07月05日 19:15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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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7月5日电 美国《侨报》7月5日发表题为《追求公平 不能带来新的不公》的社论。文章指出,美国政府宣布撤销24项“不必要、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或其他不当理由”的现行的指导文件,支持大学招生不考虑种族因素,得到很多华人的强烈支持。但也有民权组织指责此举是对平权法案的挑战。社论指出,追求公平的同时,不能带来新的不公。

  文章摘编如下:

  特朗普政府宣布撤销24项现行的指导文件,其中包括奥巴马执政时发布的大学招生应考虑种族因素等文件。司法部长称这些文件“不必要、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或其他不当理由”,这表明特朗普政府支持大学招生不考虑种族因素,得到很多华人的强烈支持。特朗普的立场被认为很接近小布什总统,小布什总统当年主张学校招生中采取“种族中立”的原则。

  特朗普的这一举措令人想起在教育平权中著名的“费雪Vs德克萨斯大学”案。白人学生费雪控告德克萨斯大学在招生中对其逆向歧视。2016年,联邦最高法院对此案以4:3的票数,裁决大学招生考虑种族因素不违宪,这在当时被认为是自由派的一大胜利。当时起关键一票作用和撰写意见书的安东·肯尼迪大法官,上周刚刚宣布退休。显然,特朗普总统会提名保守派大法官,这将使最高法院自由派和保守派的比例倾斜,将对未来“大学生平等录取”组织对哈佛大学的诉讼和其他涉及教育平权的诉讼产生重大影响。

  一些民权组织强烈反对特朗普政府的这一举措,指责此举是对平权法案的挑战。“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又译“肯定性行动”法案),1965年由约翰逊总统数签署,旨在防止基于“种族、肤色、性别、宗教……等因素对少数族裔的歧视。在教育方面,“平权法案”要求对公立大学和收到联邦资助的私立大学,在招生中要求向少数族裔倾斜。

  “平权法案”实行半个多世纪,有不少声音要求要历史地看待该法案。少数族裔在美国受到或明或暗的歧视是事实,华人群体在成长中也得益于“平权法案”,但是,如果以限制一个少数族裔来达到扶持另外的少数族裔,那不是“平权法案”的初衷。

  根据“平等机会中心”( Center for Equal Opportunity)提供的研究数据,哈佛等大学在招生中对亚裔存在隐形配额和天花板。哈佛大学招生的亚裔在1993年创下高点21%之后下降, 几乎一直稳定地维持在17%,只有当近年有民权组织对哈佛提起诉讼后,哈佛才被迫提高亚裔的录取率,也在21%左右浮动。

  值得一提的是加州的SCA5提案风波,该提案旨在大学录取时考虑种族因素,如果提案通过,加州华人学生就会遭到如哈佛大学那样对亚裔的限制。SCA5提案遭到华人群体前所未有的抗议和反对,最终被搁置。

  “校园多元化”现在已成为某些大学在回应对亚裔录取歧视时的标配答案,也和上世纪20-30年代哈佛对犹太人采取录取限制的回答如出一辙。美国是移民国家,多种族是现实存在,但多元化应该是基于一个整体概念,不应该只是针对某一领域。大学教育需要有学术特质,就如NBA球队需要有特定特质一样,为什么没有人要求NBA球队多元化呢?

  华人在美国百多年,遭遇了其他种族所未有的歧视, “排华法案”就是明证。华人在美国初期,修铁路挖矿开餐馆洗衣店,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和辛勤劳动获得生存,华人第二代第三代,无不是通过刻苦学习辛勤工作,才有今天的一定的经济和社会地位。 然而华人的努力却在大学录取中遭到逆向歧视。开始说华人学生高分低能,当华人学生在课外活动中迎头赶上时,又说华人学生性格特质不够好。如果在主观色彩浓厚的关于性格特质的评价上给某个族裔打上刻板烙印,能说不是种族偏见或歧视吗?

  当然,生活在美国社会,我们期待是是族裔和谐,互相促进,我们也不希望精英大学里都由单一族裔构成。我们只是希望,解决问题要标本兼治。对于“代表性不足”的族裔,应该从改变他们的经济地位和基础教育着手,而不是在大学录取中采用人为的隐形配额,降低学术标准,并为此限制亚裔学生,这是造成了新的不公平。(完)

【责任编辑:韩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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