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将成云南对外合作新亮点 推动经济转型
本报讯 伴随互联网与各领域深入融合和创新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在贸易全球化的需求之下脱颖而出,打通了个体客户的跨境贸易通路,实现了传统进出口贸易的转型升级,正逐渐成为引领国际贸易合作和互联互通的新潮流,促进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重要驱动力。2016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达到了6.3万亿元人民币,相当于中国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进出口总额,约占中国进出口总额的25.9%。
为适应发展需要,推动经济转型,云南于2015年出台了《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及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力实施云南省跨境电子商务“三平台”“三中心”“五网络”的335工程,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三平台”主要是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商务门户、中国—南亚自由贸易商务门户;“三中心”主要是跨境电子商务展示体验中心、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跨境电子商务监管中心;“五网络”主要是境外跨境电商综合服务网络、跨境线上线下营销网络、跨境支付服务网络、跨境物流服务网络、海外仓及网贸会网络。“云南省跨境电子商务园区”总部已在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建成,并以此为中心纳入机场区域、昆明综合保税区(B区)、经开区综合保税区(A区)、高新区保税区及边境口岸等区域作为园区组成部分整体打造,占地面积95.2亩,为两期建设。一期占地面积16亩,作为跨境电子商务展示体验中心、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跨境电子商务监管中心“三中心”建设。二期占地面积79.2亩,作为各国商品展示体验区,电商企业、仓储物流企业的云南总部以及卫星航站楼。
目前“三平台、三中心”已经基本建成,“跨境五网络”正在全力推进。下一步将引入阿里、京东、唯品会、洋码头、敦煌网、亚马逊、天猫国际等国内跨境电商企业;中外运、亚马逊、DHL、TNT、顺丰、申通、圆通等物流企业;亿赞普(钱宝)、北京首信(易支付)、支付宝、京东金融、首信、通联、微信支付、PayPal、等金融支付企业共同运营。云南省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是开展跨境电商的重要基础,集交易、认证、支付、物流、融资、保险、检测、信用评估等服务于一体,已在50个国家设立海外线上线下展销中心,并建设本国语言版的跨境电商综合服务网络、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布设跨境电商海外仓和展销中心及O20体验机。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打通了“关”“检”“汇”“税”之间的信息壁垒,为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管理、税务等监管部门提供数据查询和分析依据、提供信息共享渠道,为跨境电子商务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合一”提供数据技术支撑,为地企业提供全流程、一站式、低成本、高质量的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