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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18家医院今起降药价提诊费

2016年12月07日 13:55   来源:江门日报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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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侨网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意味着新规实施后的药价会比现在最多低15%。
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意味着新规实施后的药价会比现在最多低15%。

  从今天起,继我市的县级市公立医院之后,蓬江区、高新区(江海区)、新会区的18家城市公立医院也取消药品加成,其中市直医院8家,区级医院10家。这意味着,广大患者,尤其是需要长期服药的慢性病患者,在医院购药的费用将会下调。

  与此同时,五类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将有所提高。

  “一降一升”后,市民看病费用究竟是升了还是降了?市卫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看病成本总体来说是下降的。

  文/图 江门日报记者 周春锋

  一问 意义何在? 打破医院“以药补医”机制

  据市中心医院财务科副科长苏伟鹏介绍,近日来,他们在对药品编码,将西药与中药饮片分类,并更新物价收费系统,于12月7日零点开始统一按新标准计价,正式取消药品加成。

  据了解,药品加成是指医院在销售药品过程中对药品加价出售的一种手段。原先,医院对采购药品进行不超过15%的提价,作为一种收入渠道,以药养医。

  市卫计局体改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公立医院取消原本不超过15%的药品加成率,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中药饮片除外),即以药品实际购进价作为销售价格。

  他认为,此举具有两大重要意义:打破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对有效抑制“大处方、大检查”等过度医疗行为起着重要作用;同时,对于引导患者分级诊疗,引导高等级医院重点发展急、危、重症的救治能力也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更是进一步完善公共医疗服务以及全力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问 “有升有降”,看病是否更贵? 确保群众整体医疗费用不增加

  “这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是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作、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体现了‘结构调整,有升有降’的原则。”市卫计局体改科相关负责人表示,降低价格项目共两大类:一是90多项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项目,收费标准下调10%,另有190多项检查项目下调12%;二是约2145项的检验项目收费标准下调5%。这意味着,市民去医院做CT、MRI等检查,验血等临床检验、微生物学检查等部分检验项目的时候,费用会有所降低。

  除此之外,五类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将有所提高,其中包括诊查费6项,其中最高提高到22元;护理费5项,其中级别护理费最高提高到每天30元;床位费27项,提高约10%—30%;手术费1700多项提高10%—60%不等;治疗费980多项,提高10%—20%不等。

  这些费用的提高是否意味着将会出现“堤内损失堤外补”的情况,导致市民看病的成本会“水涨船高”呢?

  “提高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目的是让医护人员的劳动得到尊重,技术价值得到体现,而市民方面也能得到更优质的医疗服务和更高效的医疗质量,这样才能实现医院的良性健康发展。”市卫计局体改科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诊疗、手术等费用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但对于市民而言,尤其是对基本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来说,看病成本总体来说不涨反降。这是因为,本次调价方案实施的同时,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也会同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医疗服务费用增加部分将按照医保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确保群众整体医疗费用负担有所下降。

  三问 医院收入“缺口”会加大?基本不会有很大影响

  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在药品方面的收入必然减少,按2015年的药品收入来计算,市中心医院将因此减少约1.1亿元—1.2亿元的年收入,而五邑中医院将减少近4000万元的年收入。

  这一缺口该怎么补?市卫计局体改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水平将控制在取消药品加成减少收入的80%以内,市财政专项补偿10%,医院自我消化10%,遵循“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群众费用负担不增加,医务人员合理收入水平不降低”的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总原则。

  “在各种补偿到位的前提下,药品加成取消及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基本不会对医院的业务收入造成很大影响。”该负责人表示。

  取消药品加成的18家城市公立医院名单

  江门市中心医院

  江门市五邑中医院

  江门市人民医院

  江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

  江门市皮肤医院

  江门市口腔医院

  江门市结核病防治所

  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

  江海区人民医院

  江海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新会区人民医院

  新会区中医院

  新会区妇幼保健院

  新会区第二人民医院

  新会区第三人民医院

  新会区皮肤医院

  新会区结核病防治所

【编辑:金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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