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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万宁高铁站拾到财物挥霍完 警察找上门

2017年02月14日 15:22   来源:南海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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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2月14日消息 (南海网记者黄丹 通讯员陈丽 何建生) 近日,乐东男子小马在万宁站乘车时,在广场上拾获一个装有6000元现金及相机等贵重财物的背包,心生贪念的小马竟把财物占为己有,在春节期间大肆挥霍,怎料三日后便有警察找上门来,不得不全额退还财物,小马为此受到警方的批评教育。

  经了解,小马是一个打工族,在万宁市某酒店工作,月薪三四千左右。2017年春节期间,休班的小马准备在万宁高铁站乘车去三亚,在车站广场边抽烟时,发现石柱上有一个单肩包,周边却没有其他旅客,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小马拿起该包打开查看,背包里竟有一沓整齐的现金和相机等物品,一念之间,小马对这笔“从天而降”的钱财动起了歪念头,小心环顾四周无人发现后,小马便将该包偷偷拿走,为避免被他人看见,还特意从隐蔽处翻越栏杆逃离车站。

  本以为这样就神不知鬼不觉,拿着这笔不义之财,小马当即坐出租车去到三亚,与朋友聚会挥霍潇洒,哪知道几天过后,警方就找到其工作的酒店,一开始小马还想着撒谎隐瞒,无奈警方已掌握了铁的证据,耐心向其讲明法律法规,小马最终将事实全盘托出,表示认识到错误,并愿意归还失主的全部财物,然而此时失主的钱财早已被小马挥霍花完,为赔偿失主损失,小马只好拿出自己现有的全部积蓄4200元偿还,倒欠下1800元,小马为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警方提示:如果拾获他人遗失的财物,应主动归还或将其交给警方,否则可能涉嫌侵占罪,根据《刑法》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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