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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法院诉讼服务创新获最高法肯定

2017年03月13日 11:09   来源:泉州晚报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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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陈淑华 通讯员蔡崇谋)“福建泉州法院推行异地立案,当事人在全市任何一个法院或法庭都可以实地或通过网络完成立案手续,方便群众诉讼。”3月12日上午,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肯定了泉州法院“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

  为破解诉讼难、诉讼累特别是异地诉讼难、诉讼累,泉州中院于2015年初在全国首创“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两年多来,在整个泉州区域,不管是哪里人,不管案件属于哪个法院管辖,只要当事人迈进任何一家法院(法庭),只要是民商案件,都可以立案。

  “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推出至今,成效显著,得到各级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截至今年2月28日,泉州市两级法院已为当事人提供异地立案40034件,提供异地法律咨询41225次,材料收转41013次,诉讼指引41322次,判后答疑817次,信访接待153人次,立案调解206件,诉前调解5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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